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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的产生、发展与现状
2001-05-20 09:38
东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刘仲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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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波三折 股指期货的诞生 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经济告别了自战后以来持续二十多年的“黄金”阶段,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和金融双混乱时期。接三连四的美元危机最终使固定汇率制崩溃;接踵而至的石油危机又触发了美国经济的通货膨胀,为了抑制通货膨胀,美国政府采取了高息政策,但结果是通货膨胀未被减轻,失业率上升,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出于无奈,又降低利率,但利率一降,物价再度上升。就这样,利率水平几乎每月都在变。
例如,1974年美国的优惠利率达12%,而76年下降到6%,,79年回升到15.75%,80年甚至高达2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股票市场不可能独善其身,在经济危机和金融混乱的双重压力下,股市危局频频出现,接二连三的暴跌都给股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股市的风险大大加剧,即使是机构投资者也无法幸免。他们可以通过对不同股票的组合投资来避免股市的非系统风险,然而面对齐涨共跌的系统风险只能是束手无策了,因为没有相应可资利用的避险工具。面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当时期货交易所已开发出了外汇期货和利率期货这二个专用避险工具供投资者使用,如何创造一个适宜于股市的避险工具,自然而然的提上了议事日程,在一些期货交易所的有关人士心中转悠着。他们知道,这里有一个庞大的市场在等着他们。 看到了市场的需求,堪萨斯市交易所(KCBT)在经过深入的研究、分析之后,在1977年10月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提交了开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报告,并提议以道琼斯的“30种工业股票”指数作为交易标的。
为此,CFTC特地于1978年10月在华盛顿特区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会上,有关方面提出了各种意见,同时基本上肯定了合约的创新精神。然而,道.琼斯公司的管理阶层却对KCBT试图以道琼斯指数作为交易标的怒不可遏,“一群期货经纪商竟然想以我们的指数来赌博”。道琼斯公司断然拒绝了KCBT的要求,并表示在必要的时候将以妨碍名誉罪提出诉讼。 KCBT不想把事情闹上法院,因此转而寻求与标准普尔(S&P)指数公司合作。然而S&P已经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在讨论这方面的构想。最后,KCBT找到Arnold Bernhard & Company,并以它的价值线指数(Value Line Index)作为期货合约的基础交易工具。Arnold Bernhard & Company的态度完全不同,非常乐意让人使用价值线。1979年4月,KCBT修改了给CFTC的报告,等待其核准。在此同时,其他一些交易所也在积极准备。CME与S&P达成了协议,有权独家采用S&P的指数作为期货合约的基础指数;纽约期货交易所(NYFE)采用其母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综合指数;在这种情况下,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着急了,于是决定通过金钱或法律手段,诱使或迫使道琼斯公司允许它使用道琼斯工业股价指数,然而,道琼斯公司不但不接受,反而对CBOT提出了严厉警告,要求立即停止相关的活动,否则将提出控告。在CBOT并不示弱的情况下,道琼斯公司终于将诉讼付之于行动。同时,S&P公司也对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提出了侵犯其专利权的控告,因为Comex正准备根据“Comex 500”来进行指数期货的交易,而Comex 500与S&P 500在名称上过于相似。法庭在态度上比较支持S&P公司和道琼斯公司,Comex和CBOT只好考虑其他的指数了。
沸沸扬扬的诉讼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使得CFTC对是否批准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不能不更小心翼翼。反对或对股指期货有担心的意见并不少;比如有人认为,股指期货仅根据某项数字的起伏来决定输赢,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赌博;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则担心这种“游戏”合法化后,如参与者很多,会对其基础股票市场产生不利的影响。对此,国会也举行了数场听证会,要求CFTC提出证据,以说明这种“组合性”的期货不会破坏大众的利益。
导致股指期货难产的另一个原因是管理权问题。自1972年开始金融期货交易后,除了CFTC的管理外,其他一些与这些金融产品有关的政府机构如SEC、联邦储备局、美国财政部也在参与管理,这样难免会产生管理权限重叠的问题,如一些到期交割的有价证券就与SEC有关。在不断的探索中,管理层逐步取得了共识,1978年的《期货交易法》赋予了CFTC管理所有期货合约交易的特权,包括前已产生的外汇期货合约以及利率期货合约。然而股指期货又是个新问题,如涉及到股票交割,该怎么进行,因此SEC一度主张应由他们来管理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然而1980年澳大利亚在美元期货交易中首先推出的现金交割,以及1981年CME也推出了现金交割的三月期欧洲美元期货交易,使得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已不再成为难题。同年,新任CFTC主席菲利蒲·M·约翰逊和新任SEC主席约翰·夏德达成“夏德-约翰逊协议”,明确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管辖权属于CFTC。该协议在1982年美国国会对CFTC认可时得到通过,成为法案。 障碍终于被一一清除了,1982年2月,CFTC终于同意引进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由于KCBT最早提出申请,所以也首先被核准。8天后的2月24日,KCBT就推出了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交易一开市就很活跃,当天成交近1800张合约。KCBT在获准交易股指期货的同时,即要求CFTC暂时停止核准其他申请,但这项要求被否决了。CME在4月21日推出了S&P500股指期货交易,当天交易量就达到3963张。紧随着,NYFE于5月6日也推出了NYSE综合指数期货交易。CBOT明显落后了,于是急着与KCBT商量,能否可以由两个交易所共同交易价值线指数,然而KCBT对此建议显然没有兴趣。最后CBOT与美国股票交易所(Amex)达成协议,采用他们编制的主要市场指数(MMI)为标的指数,这是由20只绩优股所构成的指数。
1983年8月,CBOT也终于有了自己的指数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一诞生,就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推出的当年就成交了35万张,S&P500股指期货的成交量则更大,达到150万张。1984年,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交易量已占美国所有期货合约交易量的20%以上,其中S&P500股指期货的交易量更是引人注目,成为世界上第二大金融期货合约。S&P500指数在市场上的影响也因此急剧上升,这可是道琼斯公司始料未及的,事实证明道琼斯公司当初犯了一个决策性的错误。这个错误,直到10多年以后才得到纠正。在双方协商下,1997年10月6日,CBOT终于推出了以DJIA为标的的股指期货交易。 股指期货的成功,不仅大大促进了美国国内期货市场的规模,而且也引发了世界性的股指期货交易热潮。不但引起了国外一些已开设期货交易的交易所竞相仿效,纷纷开办其各有特色的股指期货交易,连一些从未开展期货交易的国家和地区也往往将股指期货作为开展期货交易的突破口。
下面是一些当时较有影响的股指期货推出的时间: 1983年2月,澳大利亚的悉尼期货交易所(SFE)推出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普通股价格指数(ASE)期货交易; 1984年1月,加拿大多伦多期货交易所(TFE)推出多伦多证券交易所300种股票价格指数(TSE300)期货交易; 1984年5月,英国的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推出金融时报-证券交易所100种股票价格指数(FT-SE100)期货交易; 1986年5月,香港期货交易所(HKFE)推出恒生指数(HSI)期货交易; 1986年9月,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推出日经225指数(Nikkei 225)期货交易,首开交易国外股指期货之风; 1988年9月,日本大阪证券交易所(OSE)和东京证券交易所(TSE)分别推出日经225指数(Nikkei 225)期货交易和东证股价指数(TOPIX)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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