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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车牌拍卖”有违法之嫌? 2004-05-31 08:19
中国经营报/李永钧 上海是全国惟一实行私人轿车牌照拍卖的城市,由于人口密度过于集中,汽车牌照拍卖是上海在交通管理方面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因为拍卖车牌是上海购车者的必经之路,所以牵动着上海无数购车人的心。 但是拍牌制度自2000年实施以来一直存在许多弊病。一方面私车牌照价格的攀升抬高了汽车消费的门槛,影响上海汽车消费走向,昂贵的车牌价格阻碍了中低档轿车进入上海人的家庭。而上海作为全国汽车最大的制造中心,生产与消费的不和谐也逐步凸现。另外,许多人选择到长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上车牌。车牌拍卖制度使上海流失大量税费。有数字显示,以10万元汽车为例,每辆车上海要损失1.2万左右的税费。尽管今年2月,长三角地区的15个城市在上海达成共识,限制上海车辆异地上牌,但是这依然不能杜绝异地上牌的作法,因为在异地办理牌照所需的费用甚至比不上在上海办照的一个零头。 对私家车,北京和上海持有两种不同的发展思路,北京是先放开私家车,然后抓紧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此后汽车再增加,道路再建设,由此形成循环。而上海却是通过抑制汽车消费来减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压力。车牌拍卖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汽车总量,缓解道路拥堵状况。在城市道路建设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情况下,车牌拍卖作为过渡性措施使用,似乎无可非议。然而,现阶段由于新《交通安全法》出台,人们对上海车牌拍卖的合法性开始提出质疑。 先看轿车车牌限额是否合法,也就是说,上海市有无权力控制轿车总量。对此问题,法律虽然没有正面回答,但是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交通安全法》没有给地方政府限制机动车登记以任何权力。除了公安部门之外,任何部门都无权发放行车牌照。其中规定,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等证明、凭证。这就意味着,从5月1日起,私车车主只要满足了上述条件,就可以直接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登记程序,要求相应机关颁发牌照,否则可以根据《交通安全法》提起行政诉讼。可见,轿车车牌限额缺乏法律依据,车牌限额会导致轿车登记条件产生附加。从《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看,车牌登记除工本费外,不允许其他收费。 如果从情理上来讲,车牌拍卖似乎也违反了比例原则。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强调行政手段要和其实现的行政目的成比例。公法领域的拍卖是为了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显然与减少交通拥堵的目的不相一致。对汽车总量控制,完全可以采取顺序的方式或随机抽取的方式发放牌照,并不必然需要拍卖。牌照拍卖是为了限制汽车数量,那么说到底是对公民消费权的干预。驾车通行权是公民自由权的组成部分,公民不论贫富,都平等享有,即使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加以限制,也要以平等的方式,不应附加金钱标准。 上海车牌拍卖执行已久,从实施的效果看,车牌拍卖已经影响到汽车市场的公平竞争。拍卖的结果是阻碍了中低档轿车进入普通百姓家庭。很简单因为中低档车的消费附加费与车价比远高于高档车,如果车牌价钱和车价相当,谁还愿意去买低档车? 由此可见,车牌拍卖制度确实需要调整。如果拍卖损害公民的平等权、影响市场自由公平竞争、造成社会不公,就应该放弃拍卖手段。为此,业内人士建议;可以用其他办法来代替车牌拍卖:比如,提高市区停车费,或者限制私车进入市中心,加强市中心外轨道交通建设,让消费者在郊区的地铁轻轨站停车,换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市区。以及采用征收燃油税的办法等等。当然,车牌限量只能作为过渡性手段使用,城市必须加速道路建设和提升交通管理能力,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驾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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