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殷占武
在深交所设立的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中包括四项基本原则,即审慎推进、统分结合、从严监管和统筹兼顾的原则。这些原则是未来中小企业板块运行的主基调,集中体现了稳定和发展的辨证关系。
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落实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要求的具体安排,是立足现有市场条件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其目的重在为创业板的最终推出摸索和积累经验,体现了在稳定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有序、分步骤实施创业板的精髓。现阶段中小企业板块既在主板市场的制度框架下运行,同时又是相对独立于主板市场的一个板块,因此,可以说其生命力在于积极推进制度和技术创新。此外,中小企业具有自身的一些风险特点,对此,在发行核准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市场监察机制和交易机制等方面作出适当调整,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四项原则前后衔接、相辅相成,充分考虑到了市场的现有情况和运行特点,把推进发展进程和市场可承受能力结合起来,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只有处理好这四种关系,才能保证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块的协调、稳定发展。
在实施框架总体设计中包括"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这充分体现了与现有主板的联系和区别。中小企业板块法律、法规框架和上市门槛不变是前提,而运行、监察、代码和指数独立是运行手段,体现了与现有市场的衔接和相对统一,有利于市场稳定。"四个独立"的安排使得其在相对独立中拥有了作为新市场的模拟运行环境,既为中小企业板块的创新留出了相对广泛的空间,同时也为最终走向创业板埋下了伏笔。
深交所同时有主板系统、第二交易系统为中小企业板块提供技术保障;除在现有市场监控系统中作为一个板块参与总体市场监控和市场统计外,独立的监控指标和报警阀值就是对其实行独立的交易监控;独立的股票编码是指在现有市场股票代码空间内,辟出独立区段用作中小企业板块的股票代码;独立指数编制后,指数代码将采用专用的指数代码在交易时间内通过行情系统实时对外发布。这些突出了中小企业板块的整体性。
针对中小企业板块的特点,设立初期作出相应的三种制度安排:
一是发行制度。实施方案主要安排主板市场拟发行上市企业中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在该板块上市,并根据市场需求,确定适当的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根据该板块的特点和现有主板因素,未来这类上市公司将锁定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流通股本规模可能将在3000万股以上。
二是在交易和监察制度上作出有别于主板市场的特别安排。这些安排是在现阶段较大限度的交易所层面的制度创新,更加体现了市场透明度,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其中,包括改进开盘集合竞价制度和收盘价的确定方式;完善交易信息公开制度,引入涨跌幅、振幅及换手率的偏离值等监控指标,并将异常波动股票纳入信息披露范围,按主要成交席位分别披露买卖情况;完善交易异常波动停牌制度,优化股票价量异常判定指标,及时揭示市场风险,减少信息披露滞后或提前泄漏的影响。
三是公司监管制度。实施方案针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本较小的共性特征,还实行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其中,募集资金使用定期审计制度;年报说明会制度;公司股东持股分布定期报告披露制度,建立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系统;将使投资者更全面准确的了解公司情况。另外,新的退市机制,将使公司股票退市后至股份代办转让系统交易的时间缩短。
可以说,这些制度安排在创新的基础上,一方面客观上提高了市场透明度以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及时性,突出了更加注重投资者权益和利益,另一方面也将使该板块对现有市场可能存在的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能根据板块特征进行有效的监管和调控,实现了板块对主板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有限性和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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