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安科技股价操控案"昨天(30日)再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继包括亿安集团原副总裁、财务总监李鸿清在内的5名亿安前员工因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判刑后,该公司又因涉嫌同样的罪名坐上了广州中院的被告席。因亿安的法人代表罗成在逃,昨天代表公司出庭受审的是刚上任不久的亿安集团总经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10月至2001年2月,广东亿安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控股的欣盛、中百等多家公司划拨资金人民币18亿余元,并在多家证券营业部通过股票质押,融资人民币19亿元,用于买卖亿安科技等多种股票。其中,通过上述炒股公司控制的700多个股东账户在全国54家证券营业部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亿安科技"股票交易,使其在最高峰时持股额占"亿安科技"股票流通股的87.34%,致使"亿安科技"股票价格也相应由最初的每股7.55元跃升至每股126.31元。亿安集团公司在买卖"亿安科技"股票交易过程中获利4.648亿余元。
广州市检察院认为,亿安集团有限公司操纵"亿安科技"股票,严重影响了"亿安科技"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侵害了国家对证券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代表亿安集团有限公司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刚上任才一年多,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他表示那都是以前的老总做的,自己对此不太清楚。
在质证阶段,对公诉方提出的证据,诉讼代表人基本上没有异议,亿安集团也没有在庭上提交任何一件有力的证据,而庭辩过程更加显得"风平浪静"。
此案将择日宣判。
背景
2001年4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四大恶庄"处以8.98亿元的巨额罚款,自此亿安集团轰然倒塌。
2001年7月4日,亿安集团高层及涉嫌的操盘手16人被监视居住或逮捕,老板罗成仓皇出逃。
2003年3月26日,"亿安科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5位股价操纵案嫌疑人在法庭上现身,亿安集团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03年9月2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广东亿安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李鸿清等5人因犯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被判刑2年3个月至3年半不等。(李朝涛/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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