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疲软至极,新 “国九条”到来。
这不是针对指数的强心针,而是从根本上改变激励机制、从根本上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强心针。
2013年12月2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包含九方面的内容,因此被市场人士称为“国九条”。“国九条”的第一句话就是,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这句话与中国证监会官网首页“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相呼应。
保护投资者并非中国股票市场的初期共识。成立股票市场之初,扩大直接融资服务企业是股票市场的主要任务,规则的制订不是从公平出发,而是从服务融资者的角度出发,无论是股权分配、分红还是投票权,给予融资者无限量优惠,结果水落石出,不仅没有如愿培养出有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还让这些“权贵少爷公司”在厚待中越来越不会遵守信用。
“国九条”标志着新底线共识的形成,没有公平的市场,没有诚信的市场,没有统一的相对公平的游戏规则,股票市场容量再大也是纸老虎,三到五年就会露出原形,要靠停止发股挽救僵局。
有很多人担心,此次“国九条”刺激市场,最终也是为了融资服务,为2014年的IPO铺路,但即使如此,决策层也认识到了公平的诚信的市场,才是有效的市场,就算是为融资服务,前提也必须建立保护投资者的机制。
“国九条”不是纸老虎,有实质内容。
实质内容之一,中小投资者有用手投票的权利。
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引导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上市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第三方见证制度。
降低投票成本、采用网络投票体现出对股东投票权的尊重。一些上市公司给投票设置种种障碍,必须到现场投票、时间段的设置刁钻古怪,明显提高了小股东投票门槛。
在涉及影响小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时,给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相当于部分恢复公众投资者类别表决机制。股改时期,类别表决制起到了凝聚民意、加快改革的作用。2005、2006年,许多再融资议案被中小投资者否决,中小投资者在股改过程中因为类别表决获得了应有的权益。在一股独大、资源向大股东倾斜的市场,在中小投资者散户居多的市场,类别表决制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是反映中小投资者意愿的高效、公平而民主的渠道。
未来可以向机构投资者倾斜,减少散户数量,但目前投资机构激励机制错位、老鼠仓频出,机构取代散户是不现实的。
实质内容二,对中小投资者的赔偿机制。
督促违规或者涉案当事人主动赔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责任主体须依法赔偿投资者,中介机构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可以想像,未来类似于万福生科的快速补偿、和解机制将成为重要的保护举措,打官司一打五年最后分文难收的情况将有根本改观,赔偿补偿机制加上快速的司法救济途径,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将有钢铁围墙。
实质内容三,建立诚信制度。
宽进严管,不仅是修订公司法注册制度时的主导思想,也是股票市场改革的宗旨之一。细节证明了信用制度的重要,如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上市公司信口开河影响股价,列入诚信黑名单,与再融资等挂钩,将成为治理操纵的一帖良药。
“国九条”是基础建设之始,是制度逆转之基。也许不会很快让股市摆脱低迷,不可能让以往的圈钱后遗症一夜之间消失无踪,但有了“国九条”,市场才能摆脱被异化的命运,成为独立的主体。尊重市场,不会落空。
当年“国九条”催生三年牛市
国九条为散户出头 六大亮点酝酿新一轮牛市?
健全赔偿机制是“新国九条”最大亮点
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文件,从九个方面对此作出顶层设计。该文件因此被市场称为“新国九条”。
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问题提升到国务院层面,这足见国务院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而从“新国九条”的九条内容来看,也确实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新国九条”可以认为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纲领性文件,“新国九条”的出台是中国股市的重大利好。
细读“新国九条”的九大措施,最大亮点当属第六条,即“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就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而言,其保护措施可以有成百上千条,但归根到底在于,当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如何赔偿中小投资者,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回避赔偿中小投资者的问题,那么所有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就都成为空谈。而“新国九条”直面投资者的赔偿问题,专门提出措施要“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这反映出“新国九条”直面投资者赔偿问题的态度,是真心实意要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就“新国九条”提出的相关“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的措施来说,其中的两点具有建设性意见:一是督促违规或者涉案当事人主动赔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责任主体须依法赔偿投资者,中介机构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建立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应对机制。要求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行情 专区)机制,在有关责任保险中增加退市保险附加条款。健全证券中介机构职业保险制度。上述两点如果能够得到贯彻执行的话,是可以有效地解决对中小投资者的赔偿问题的,而且也省去了中小投资者在通过司法索赔时的诸多麻烦。特别是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机制,这样就可以有效解决目前上市公司退市,投资者的损失得不到赔偿的问题。这也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的退市工作,促进中国股市优胜劣汰功能的发挥。
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投资者担心“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的措施过于理想化。就对中小投资者的赔偿来说,如果涉案当事人能够主动赔偿投资者,这当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一件幸事。但如果涉案的当事人不主动赔偿投资者呢?这个问题在实际中显然是会遇到的,甚至不排除大多数的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案例都会如此。又如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机制,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在现实中实行起来会有困难。毕竟目前A股上市公司,弄虚作假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公司的上市甚至都是弄虚作假的结果。面对这样的公司,有哪家保险公司愿意来为之保险呢?这不是让自己往火坑里跳吗?因此,引入退市保险机制,对于有的上市公司是可行的,但对于有的上市公司来说恐怕很难实行。
所以,在“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问题上,管理层不妨将问题想得更复杂一些,提出的相关措施可以更周到一些。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必要考虑到中小投资者依法索赔的问题,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不能因为有了主动赔偿,有了退市保险机制,就不再追究有关违法违规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了。如果果真如此,那无异于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放纵。实际上,在“新国九条”的第五条款中已经提到“有关部门配合司法机关完善相关侵权行为民事诉讼制度”的问题。这一条不妨再向前推进一步,即引入集体诉讼制度,让广大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最大程度上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么“新国九条”提出的“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将会更加有效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证券时报)
现价:2101.25 涨跌:28.15 涨幅:1.36% 总手:76756827 金额(万):6639444 换手率:1.38%
国务院发文保护中小投资者 存六大亮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外正式发布,这明确将保护中小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其中多项创新举措将给资本市场带来新变革。
公司不分红未达整改不得再融资
现状:A股上市公司向来以“铁公鸡”著称,投资者指责只知圈钱不知回报。据统计,2001至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为25.3%,而境外成熟市场通常在40%左右。2006年以来,上市公司平均年化股息率只有1%左右。由于缺乏长期稳定回报,投资者往往选择投机来博取收益,这已经成为A股市场一大弊病。
措施:上市公司不履行分红承诺的记入诚信档案,未达整改要求不得进行再融资。对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的公司,建立适当扶持的监管制度安排。制定差异化的分红引导政策。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
点评:在分红文化欠缺的背景下,以政策引导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实为必须之举。把分红与监管挂钩,唯有如此,上市公司才有动力和约束力去让投资者分享业绩增长,进而逐渐形成整个市场的分红文化,投资者才能获得可预期的稳定收益。
变“用脚投票”为“用手投票”
现状:虽然身为股东,但由于持股比例低,中小投资者的意见难以得到充分表达,很难行使股东权利。调查显示,85%的中小投资者不知道有哪些权利、如何行权和维权,只有2%的中小投资者能够读懂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近3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平均参与率不到0.25%。
措施:引导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上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点评:一系列制度设计加大了中小投资者的砝码,让中小投资者可以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改变之前“用脚投票”的状况,实现“用手投票”。配套以网络投票、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等具体举措,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将在公司治理中得到充分体现。
明确建立跨市场交易产品信息披露机制
现状:今年8月,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把我国资本市场跨市场信息披露的问题暴露无遗,这一制度性欠缺给光大证券从事跨市场内幕交易带来可乘之机。
措施:健全跨市场交易产品及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机制。对显著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信息,交易场所和有关主体要及时履行报告、披露和提示风险的义务。
点评:随着我国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横跨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交易越来越多,对跨市场监管提出了迫切要求,充分而及时的信息披露是杜绝部分机构利用跨市场交易谋取非法收益的必要手段,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新要求。
健全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救济维权机制
现状:很多内幕交易、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案件中,中小投资者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但是,由于先天的弱势地位和制度缺失,中小投资者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往往很难维权。
措施:优化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救济维权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破产清偿中保护投资者的措施。
点评:今年5月,在万福生科案中,作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主动宣布拿出3亿元,成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弥补因该虚假陈述事件给股民带来的损失。此举创下了A股市场首个以第三方责任人为虚假陈述对股民进行民事赔偿的案例。随着相关机制的确立,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将更多。
引入退市保险和保荐质保金制度
现状:发行上市和退市是股市“一进一出”最为重要的两个关口。目前,很多企业IPO过度包装甚至造假,上市后业绩变脸,投资者受损严重。在退出环节,上市公司退市意味着其股票价值归零,蕴涵较大的社会风险,退市制度因此迟迟未能落到实处。
措施: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机制,在有关责任保险中增加退市保险附加条款。研究实行证券发行保荐质保金制度和上市公司违规风险准备金制度。
点评:退市保险将使退市再无后顾之忧,而保荐质保金制度将让保荐机构谨慎推荐企业上市,降低造假冲动,对投资者更加负责。
中小投资者将有公益性专门维权机构
现状: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中小投资者无论是人数、交易量占比都很高,但由于单个持股比例低,很难形成强有力的力量,相对于机构和大股东处于弱势。
措施: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自律组织和公益性维权组织,向中小投资者提供救济援助。充分发挥期货证券专业律师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
点评:这些举措将把中小投资者从孤立无援的状态下解放出来,让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真正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保护中小投资者国九条是A股的进步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面对着这样的消息,网友们也发表了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国九条的看法。
网友“南坑村长”认为,这9条假设真的实施起来,绝对的牛市,尤其是赔偿机制。整个中国资本市场将越来越健康。
也有网友指出,此举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提出了国家层面的纲领性的要求,希望能切实落实。不求偏袒,只求公平。
认证信息为“银泰证券资深投资顾问,多家媒体评论员”的郑虹则认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更好地引导中小投资者参与市场,是中国股市必经的一个环节。中国股市目前仍以机构为核心,中小投资者难有发言权,更不要说部分中小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强,投资行为容易受到各种虚假信息的影响。新国九条可以说从各方面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更多中小投资者的公平参与,将推动市场快速前进。只有中国股民的投资素质提高,中国股市或者说中国金融市场才能真正壮大起来。
首创证券分析师王建辉>
建立平等透明的
“资本友好型”投资文化
首创证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王建辉表示,以往国务院曾多次就金融市场发展出台具体意见,但此次专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台“国九条”,彰显政府对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真切关注,也为证监会大力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可以说,这是民生与民主法制建设在资本市场上的体现。“国九条”在技术层面提出的原则要求涉及长期困扰资本市场的痼疾,解决起来非一朝一夕之功;如果能一步一个脚印地逐步落实,将会极大地改善市场环境,规范上市公司的发展,真正建立平等透明的“资本友好型”投资文化,提升资本市场的投融资效率。个人认为当务之急是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和改善知情权和表决权,从根本上提升中小投资者的信心。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
保护中小投资者
要有集体诉讼制度
著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表示,保护投资者要有集体诉讼制度。
皮海洲指出,新国九条虽然利好股市,但保护投资者不是一个制度就可以的,要落实在每一个环节中。否则,股市依然不改圈钱套路。
北京商报>>
制度公平才是
对投资者最大的保护
证监会表示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其中三点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收益权、决策权。但假如在制度设计上中小投资者处于明显不公平的位置,谈其他保护都是惘然。
在新股发行环节上,缴款时间对散户明显歧视。中小散户在交易跑道上也处于劣势,这里并不是说机构投资者可以使用机构专用席位,而是在同样的交易环境下,机构投资者也要比中小投资者占据优势。
此外,在股票买入卖出限制上,散户也存在被歧视的现象。投资者买入卖出股票,必须要有钱或者有股票,已经挂单的股票必须先撤单后卖出。但是机构则可以随意下单委托,不用先撤单,没钱也没事,只要清算时有钱就行。这种便利可以让机构从容操纵,一路下单,等到闲下来再处理没成交的委托单,而中小散户就不能如此。
这里提到的歧视散户不是因为机构投资者购买了付费的软件,也不是因为其拥有机构专用席位,仅仅因为他们不是散户便可以绕过很多限制措施,这种制度上的不公平早该解决。?
国务院要为A股散户“出头”
A股弹唔起,港股那有运行。对於中国来言,A股底迷,即是失去集资功能,对企业发展不利,为吸引本地股民积极入市,兼令拥有QFII与RQFII的海外投资者投资安心,中国明白加强投资者保护是唯一出路。
中国国务院发布通知,公布的相关政策意见提出,要制定和公开中小投资者分类标准及依据,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等。
中央政府网刊登的意见还指出,未来要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要求披露主体真实完整并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
有关改革是内地监管机构十分明白,大户较中小户更能取得第一手资料,就是这不公平之处,令股民失去信心。
此外,对於长线投资者来说,“与企业共享富贵”是十分重要。因此,意见亦提到,对於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的上市公司,在监管政策上给予扶持;制定差异化的分红引导政策。同时,要发展服务中小投资者的专业化中介机构;鼓励开发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
在优化投资回报方面,公司在发行新股或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摊薄即期回报的,公司应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应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完善股份回购制度,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
还有,赏罚分明亦十分重要,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於赔偿中小投资者。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责任主体须依法赔偿投资者,中介机构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在解决相关纠纷和健全赔偿机制方面,意见指出,上市公司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优化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推动完善破产清偿中保护投资者的措施。
A股史上最高级别利好“国九条”发布
昨日沪指收盘大涨1.36%。收盘前5分钟,国九条发布,给出了答案。国务院发布国九条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市场人士高呼,重大利好来了!
昨日收盘前5分钟,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包含九方面的内容,因此被市场人士称为“国九条”。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刚出炉的保护投资者国九条,不是由证监会发布,而由国务院发布,而且文件接收对象直指地方政府及各部委,该文件具有特定内涵和重大意义。保护投资者落到实处,就是要严厉打击证券犯罪,严罚不良上市公司。
立足保护中小投资者
“国九条”包含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和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等九方面内容。
具体来看,国九条将保护投资者权益作为重点。
国九条要求,要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承诺须具体可操作,应就赔偿或者补偿责任作出明确承诺并切实履行。
在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方面,国九条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对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方面,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责任主体须依法赔偿投资者,中介机构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国九条还要求,建立限售股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制度,在披露之前有关股东不得转让股票。
国九条要求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发展服务中小投资者的专业化中介机构。
市场叫好收复2100点
昨日市场出现大幅反弹,特别是下午持续走高,沪指收盘大涨1.36%,收复2100点。对国九条,市场人士叫好声居多。
首创证券王建辉表示,此次国务院专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台“国九条”,彰显政府对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真切关注。“国九条”在技术层面提出的原则要求涉及长期困扰资本市场的痼疾,解决起来非一朝一夕之功;如果能一步一个脚印地逐步落实,将会极大地改善市场环境。
国务院发布保护投资者“国九条”的利好也让广大的股票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有网友称,“这可谓是A股史上最高级别的超级大利好。”(华西都市报 朱雷)
“六大亮点”酝酿新一轮牛市?
“国九条”提出引入退市保险机制、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等,旨在保护投资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日前正式对外发布。
意见表示,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意见提出,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安排和承诺。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表明确意见。
意见明确表示,研究建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基金制度。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机制,在有关责任保险中增加退市保险附加条款。健全证券中介机构职业保险制度。研究实行证券发行保荐质保金制度和上市公司违规风险准备金制度。
对中小投资者的司法救济问题,意见提出,优化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救济维权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破产清偿中保护投资者的措施。
意见表示,加快形成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综合(行情 专区)保护体系,实现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以及市场经营主体应当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大资源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畅通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渠道。证券监管部门建立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检查制度与评估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日常监管和行政许可申请审核的重要依据。
解读6大亮点
1.公司不分红未达
整改要求不得再融资
现状:A股上市公司向来以“铁公鸡”著称,被投资者指责只知圈钱不知回报。据统计,2001至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为25.3%,而境外成熟市场通常在40%左右。2006年以来,上市公司平均年化股息率只有1%左右。由于缺乏长期稳定回报,投资者往往选择投机来博取收益,这已经成为A股市场一大弊病。
点评:在分红文化欠缺的背景下,以政策引导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实为必须之举。把分红与监管挂钩,唯有如此,上市公司才有动力和约束力去让投资者分享业绩增长,进而逐渐形成整个市场的分红文化,投资者才能获得可预期的稳定收益。
2.变“用脚投票”
为“用手投票”
现状:虽然身为股东,但由于持股比例低,中小投资者的意见难以得到充分表达,很难行使股东权利。调查显示,85%的中小投资者不知道有哪些权利、如何行权和维权,只有2%的中小投资者能够读懂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近3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平均参与率不到0.25%。
点评:一系列制度让中小投资者可以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改变之前“用脚投票”的状况,实现“用手投票”。配套以网络投票、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等具体举措,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将在公司治理中得到充分体现。
3.明确建立跨市场交易
产品信息披露机制
现状:今年8月,光大证券(601788)“乌龙事件”将我国资本市场跨市场信息披露的问题暴露无遗,这一制度性欠缺给光大证券从事跨市场内幕交易带来可乘之机。
点评:随着我国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横跨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交易越来越多,对跨市场监管提出了迫切要求,充分而及时的信息披露是杜绝部分机构利用跨市场交易谋取非法收益的必要手段,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新要求。
4.健全中小投资者民事
侵权赔偿救济维权机制
现状:很多内幕交易、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案件中,中小投资者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但是,由于先天的弱势地位和制度缺失,中小投资者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往往很难维权。
点评:今年5月,在万福生科(300268)案中,作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主动宣布拿出3亿元,成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弥补因该虚假陈述事件给股民带来的损失。此举创下了A股市场首个以第三方责任人为虚假陈述对股民进行民事赔偿的案例。随着相关机制的确立,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将更多。
5.引入退市保险和保荐质保金制度
现状:发行上市和退市是股市“一进一出”最为重要的两个关口。目前,很多企业IPO过度包装甚至造假,上市后业绩变脸,投资者受损严重。在退出环节,上市公司退市意味着其股票价值归零,蕴涵较大的社会风险,退市制度因此迟迟未能落到实处。
点评:退市保险将使退市再无后顾之忧,而保荐质保金制度将让保荐机构谨慎推荐企业上市,降低造假冲动,对投资者更加负责。
6.中小投资者将有
公益性专门维权机构
现状: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中小投资者无论是人数、交易量占比都很高,但由于单个持股比例低,很难形成强有力的力量,相对于机构和大股东处于弱势。
点评: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自律组织和公益性维权组织,向中小投资者提供救济援助。充分发挥期货证券专业律师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这些举措将把中小投资者从孤立无援的状态下解放出来,让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真正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专家连线
可以稳定市场
“从深层意义上来说,此举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引导民间资本回归资本市场,从而注入实体经济。”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解读道。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提出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尤其是退市保险意义重大,此外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是亮点,“其意义不亚于前”国九条“”。
李大霄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以及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提出上市公司退市要引入保险机制,这一点对于保护投资权益非常重要。”
“需要关注的是《意见》由国务院发布而不是证监会,这说明它针对的不仅仅是股市,而是整个资本市场。”董登新认为,深层次的含义在于提振投资者信心,让民间资本回归资本市场,从而注入实体经济。
“《意见》的发布对象是各省级政府及部委,这是一个政策导向,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上升到战略高度。”董登新表示。
市场分析认为,2004年的“老国九条”是孵化始于2006年超级大牛市的“重要基因”,此次的新国九条,能否酝酿新一轮牛市?
“可以确定的是,《意见》可提升投资者信心,在股市年尾较弱时出台,可以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李大霄表示。(长江商报 曾茜)
国务院发布《意见》中小投资者进入“有保障”时代
上市公司“作假”将必须赔偿中小投资者
一直困扰资本市场的一大难题——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难、维权难终将成为历史。
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资本市场发展历程中一个里程碑,填补了投资者保护的“空白”。
多年来致力于帮助股民维权的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完善证券期货犯罪行为的追诉标准及相关司法解释。”这就意味着,未来,投资者在维权上将“有章可循,且保障从立案到审判全过程。”
此前,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经常处于立案无门,法院不受理的窘境。
《意见》以投资者需求和合法权益保障为导向,针对长期以来投资者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构建了九方面八十多项政策举措,包括: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等。
12月27日,证监会投保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投资者保护是一个综合体系。其中,监管的角色、执法的角色所起的作用非常重要。《意见》对于完善监管的政策,发挥监管作用做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并将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于监管全过程的始终。
据悉,为了落实《意见》的八十多项政策举措,证监会将陆续发布相关配套规章文件。
“证监会正在研究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升透明度,以及研究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上述证监会投保局有关负责人称。
《意见》中另一大亮点是“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
2013年前些时候,证监会主席肖钢曾公开表示,希望围绕《证券法》修改契机,在对广大公众投资者的保护上应该要有新的突破。他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建议,其中,研究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制度首当其冲。
不过,考虑到《证券法》修法耗时长,此次《意见》的适时出台,能够及时弥补目前法治环节中对此方面不利的缺憾。
记者仔细通读《意见》发现,其每一部分都涉及了对投资者的赔偿问题,并且对赔偿责任都做出了相应安排。
《意见》明确规定,要督促违规或者涉案当事人主动赔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责任主体须依法赔偿投资者,中介机构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赔偿机制建设,强调主动赔偿投资者,这是一个新的安排。”证监会投保局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从招股说明书、IPO发行到企业退市过程中,中介机构、发行人主体等相关责任的细化,其实也是从源头上即建立了赔偿机制。”
《意见》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利用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完善自主救济机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研究实行证券发行保荐质保金制度和上市公司违规风险准备金制度;探索建立证券期货领域行政和解制度,开展行政和解试点;研究扩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使用范围和来源。(中国经营报 夏欣)
国九条的前提是股民变股东
国务院12月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共计九条。文件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投资回报机制等投资者关心问题给予建设性意见。由于意见总共有九条,为了和2004年的“老国九条”相区别,这次的国九条被投资者称为“新国九条”。
对于新国九条,很多投资者将其解读为股市的重大利好,并期待其能带动股市出现一轮波澜壮阔的上涨行情。但本栏认为,该政策并不能带来立竿见影的资金流入,故其作用仍需时间消化才能体现在股市中,而且本栏提出的制度公平还没有得以解决,故牛市的启动还需要有强大的资金流入加以配合。
本次的新国九条,强调了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收益权、决策权。但这三点属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底层设计,这三项权利从本质上讲属于股东的权利。故投资者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投资者把自己看做股东,愿意分享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并以此为自己的主要收益方式,新国九条就会保护你。但假如投资者只是想在10元附近抄底买入昌九生化(行情 股吧 买卖点),然后在反弹到12元时逢高卖出,赚取2元的差价,这就不是股东行为,并不受新国九条的保护。
管理层鼓励什么样的投资者?买入股票后,经常关心上市公司的经营,股东大会上要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珍惜自己的投票权利。很显然,A股市场里这样的投资者并不多,大家更加关心华谊兄弟(行情 股吧 买卖点)股价涨到80元后会不会出现下跌,关心张国立买入华谊兄弟后股价会不会上涨,或者关心《私人订制》的票房高低将会给华谊兄弟股价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却很少重视华谊兄弟2014年有什么电影拍摄计划,签约了哪些新的影星,张国立的电视剧是否已经开拍。
我不是说投资者不好,总想着低买高卖赚钱,要论投资价值、市盈率、资本雄厚,一大堆小银行(行情 专区)加一块也没工商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一家好,但要论股价,还就是工商银行这样的大型银行低。都担心银行业未来可能会出现风险,但谁都明白,真要是银行系统出毛病,最后倒下的一定还是中农工建。
新国九条能够在股市发威,必须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投资者把自己当股东而非股民。但是放眼全球股市,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投资者一般把自己当股东,但他们大多通过基金参与股市,而非自己去研究上市公司财报,像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A股等股市的投资者,个人比例很高,但很少有人拿自己当股东,中国台湾炒个股,中国香港炒期指,韩国炒权证,A股什么都敢炒。
真想让A股成为一个以投资为主的股市,还需要很多方面的努力,如公募基金的做大做强;如鼓励大量投资者放弃股民的身份,转变为享受稳健的投资收益;如允许机构高息向投资者发债集中资金,以减少散户比例。总之,现在的A股市场环境,仍然无法消除投资者以获取差价为主的盈利模式,新国九条还需要很多配套措施。(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