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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应披露当年融资规划 ——避免引发市场不必要波动 2008-03-05 08:13
作者:周松林 发布时间:2008-03-05 07:47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突发的上市公司再融资消息已成为近期诱发市场波动的不稳定因素。对此,权威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未来一年内公司的融资需求和规划,从而稳定投资者的预期,避免股价受突发的再融资消息或传闻影响,发生不必要的波动。 此前,中国平安1600亿再融资消息引发了股市大级别调整。之后浦发银行增发消息在市场上广为流传,公司股价应声跌停。紧接着市场上又传出2家大蓝筹公司将巨额增发的消息,尽管公司立刻予以否认,但股价仍然双双大跌。“再融资”消息满天飞,一时间真假难辨,而市场显然已对突发的上市公司再融资消息产生了恐慌。分析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再融资本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也是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过度集中以及非正规渠道的小道消息盛传,增加了市场预期的不稳定性。市场人士呼吁,上市公司在何时就何事进行再融资,应该有个阶段性的规划并尽早让市场有所预期。 其实,对于在年报中预先披露当年的再融资规划,《年报准则》早已有明文规定。《年报准则》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章中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披露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说明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重大的资本支出计划等,包括未来已知的资本支出承诺、合同安排、时间安排等。同时,对公司资金来源的安排、资金成本及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公司应当区分债务融资、表外融资、股权融资、衍生产品融资等项目对公司未来资金来源进行披露。” 虽然《准则》作出了上述明确表述,但从此前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实践来看,情况并不理想。仅有少数信息披露工作比较优秀的公司在年报中明确指出了未来一年公司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大约数,包括其中有多少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多少从银行贷款解决,多少要通过股票融资或债券融资。这些预披露的规划较好地起到了事先通告的作用,能给投资者一个稳定的预期。但作为一条非强制执行的要求,能如此认真规划和披露的上市公司目前为数尚少。 权威人士表示,管理部门近期正酝酿发布相关通知,倡议和要求各上市公司按照《年报准则》的规定,在年报相关部分以慎重的态度对融资计划加以规划和披露。如果没有精确的预估数据,建议分阶段披露,即先披露大致的项目、资金情况、需求和安排,之后再根据进展情况分阶段披露相关信息,以稳定市场预期。权威人士特别强调,上市公司应避免在董事会审议之前以其他的形式比如接受媒体采访的形式,替代正常的信息披露,来透露再融资信息,从而给市场造成误导或给投资者的判断带来不确定性,引起股价不必要的波动。 针对前期的“再融资”风波,证监会有关人士已明确表示,上市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需求,慎重考虑筹资规模和筹资时机,慎重考虑投资者的承受能力。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如能在年报中对当年的再融资计划进行谨慎有序的规划和提前披露,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对项目本身及计划采取的融资手段进行进一步自我论证,减少盲目融资和突然融资的仓促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给投资者和市场提供一个稳定的预期,减少市场的不合理波动;同时也给管理层提供了全局考虑的空间和基础,有利于证监会视市场情况以及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对发行人的融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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