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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影响今年就业形势 部分行业达失业警戒线 2003-06-17 09:03
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今年城镇新增的劳动力资源达1000万人,现存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600多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近800万,总计城镇需要安排就业的劳动力总量达到2400万人。而按今年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7%左右测算,全年新就业最多也在1000万人左右(其中净增就业岗位约800万个),缺口在1400万左右。而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的“非典与就业”研究报告认为,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袭击,打乱了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使我国部分地区和行业达到失业警戒线的边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郑东亮认为,从人群来看,影响大的是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大学生。从行业看,旅游业、社会服务业、商贸业、餐饮业、客货运输业等服务性行业的企业,在受“非典”影响停业停产和紧缩经营的情况下,员工停工放假,部分企业还不得不裁减人员,不少灵活就业者和跨地区流动就业者丧失就业机会。全国就业存量在这种突变中受到影响的有数百万人的规模,其中以疫情严重地区为多。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蔡日方分析预测,在GDP增长率从原定的7%下降到6.5%的情况下,相对于宏观调控指标的800万新增就业数量,“非典”可能导致就业岗位减少127万。在GDP增长率从可能的8%下降为6%的情况下,相对于乐观估计的950万新增就业,减少的岗位可能高达520余万。同时,“非典”加剧了原有的就业矛盾,给再就业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加之“非典”疫情对流动就业的限制,对常规招聘、培训活动的冲击也给今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带来困难,并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处于停顿,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正常的就业格局,阻塞了就业渠道。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莫荣预计,受“非典”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会比去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65%要低,可能降到50%,这意味着212万毕业生中可能有100万人初次就业有困难。 失业预警机制该提上议事日程 针对今年的疫情影响失业就业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们一致建议,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提高就业管理的应急调控能力迫在眉睫。 事实上,中央早有文件指出:“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在下岗失业总量接近或超过警戒线时,各级政府要及时采取措施缓解矛盾”。 从实践上来,国外早有类似的失业预警机制。 “9·11”恐怖事件在3个月内使美国丧失了近百万个就业岗位,美国劳工部随即实施了“紧急失业援助计划”,对因“9·11”事件导致的失业者,在给予失业救济的同时,提供为期6个月、每人每月405美元的失业援助津贴;韩国政府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失业率由2.6%上升到7%之后,实施了“积极创造工作岗位计划”。一方面通过拨款举办公共工程,为失业者提供了23万个就业岗位;另一方面,由政府从就业保险金中向困难企业提供6个月的职工工资1/2到2/3的补贴,鼓励企业不裁员、不关闭;德国政府在“两德统一”时,针对东部地区大规模失业问题,采取了工资补贴、开办公共工程、购买公益就业岗位、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延长失业保险等多项特殊的措施。 中国劳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田小宝建议,短期对策是各项应急措施立即采取,不能延误:对暂时没有工作的疫区农民工,要采取特殊政策,比如管3个月的生活补贴等;长期对策应加大网络系统投入,建立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强化劳动力安全有序流动,并将积极就业政策转化为长效性制度。 专家们认为,尽管我国在“非典”期间也采取了一些紧急措施来缓解就业矛盾,但从总体上看,还比较单一、零散,并缺乏相应标准和程序。他们建议,必须将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及制定实施一整套应急措施提上议事日程。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中央地方要统筹规划 专家们认为,失业预警体系应包括监测突发事件及经济急剧变化所影响的行业、地区的就业状况,包括失业率和失业周期的变化、停工停产企业员工状态、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状况、行业景气和就业环境变化等,并进行准确、快捷的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一旦超过警戒线,便由系统发出预警警报。 其次,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政府应在非常时期充分发挥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协调者作用,采取措施,引导和适当干预企业的裁员行为,以保留工作岗位,减少失业。但这种干预必须是以市场就业机制为基础的顺势操作和阶段性作法,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干预有本质区别,实行时要注意避免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同时,要切实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对原已实现再就业而在这次受到冲击较大的人员,可适当延续原来享受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政策,鼓励他们重整旗鼓。对于再次失业人员,要纳入再就业工程的统筹规划给予援助。 从我国实际情况看,有必要从中央到各省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制定预警体系和应急工作预案;核定紧急情况;决定发布预警警报;启动工作预案,共同实施政策措施等。 专家们还建议对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进行补充性修改和完善,并增加两方面内容,以使失业保险在关键时刻发挥更大作用。一是在失业预警情况下,授权省级政府决定,失业保险金可在规定时间内,用于企业保持就业稳定有关项目的开支,用于对困难群体的生活、就业的援助。二是在失业预警情况下,省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影响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暂缓缴费。(唐福勇/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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