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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大会定调“三不变”原则 先改革地区先受益 2005-11-13 20:19
21世纪经济报道/刘鸿雁 段晓燕 11月10日,初冬的京城,满座衣冠胜雪。 是日,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证监会和国资委的主要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云集北京。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以来一场最高规格的全国股改工作会议正在召开,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分别发言。 此刻股改正进入最关键时期,有消息灵通人士向本报透露,当前股改几近“断炊”。在最新一批的股改上报方案中,甚至出现了到最后时刻才上报的现象,这与前期两地交易所门前车水马龙上报方案的情景已是天壤之别。 值此重要时刻,是次股改工作会议再次对股改定调,传达出了“三不变”原则——“改革的方向不能变、信心不能变、基本政策不能变”。 “会上国务院大力督促中央企业参与股改以及要求地方政府积极配合股改。”一位与会人士透露。 “关键是要尽快出台具体的政策、规定,将一些有争议、存在问题的部分落实。”一位中央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 关键时期的关键会议 资料显示,4月29日股改正式开闸以来,经过四个月的试点和两个月的全面推进,股改“半年报”交出了一份不俗的答卷,股改阵容已扩大到243家,市值合计已接近两市总市值的25%。 “改革进展总体顺利,改革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总体稳定,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这是当日股改工作会议的总结。 但问题也在不断暴露。 “最关键的问题是,完成股改的公司,市场效益并没有及时得到体现,且之前的一些相关政策承诺,比如优先获批再融资,优先实行管理层激励政策等,至今没有兑现。”一机构人士认为。 从市场表现来看,G股股改完成之后,市场表现却并不令人乐观,申万股改指数一直在800多点徘徊,且一路呈下跌趋势。 “我们研究发现,120多家G股股票,除权之后,有80多家已经贴权了。”一中央企业集团中负责操刀股改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其所在的公司正在设计股改方案。 其次,作为中坚力量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改近期的观望姿态也是目前市场最为担心的,以蓝筹公司为主体的上证50板块,还有三分之二的公司尚未启动股改。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尤其是像中石化、中石油这样的公司,就是市场的风向标,我们甚至会认为,何时中石化股改了,那就意味着股改是彻彻底底地进行了。”一基金公司人士称。 地方国有控股公司股改的比重也不大。“地方国企,涉及到的各种利益面更为复杂,且许多地方政府都是当地重点企业,受地方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制约较大,股改进度非常不一。”分析人士称。 而据消息人士透露,这次地方政府来的人员中,有的就是当地政府分管经济的主要领导,“显然是为了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先改革的地区先受益 要解决问题,关键还在于落实。 此次国务院股改工作会议也直接指出了突破当前僵局的重点:“对由中央企业控股和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摸清情况、分类排队、制定规划、逐家落实”;“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本地区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此前,记者从各方了解到证监会之前列了一张下一批股改计划名单,有10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大概有40多家中央企业。“证监会要求月底出方案,一季度完成。”一位央企人士告诉记者。 但无论是国资委,还是中央企业,对于证监会这道“征兵令”反应并不积极。据了解,国资委在内部会议上,对股改的表态还是“成熟一家,推出一家”,不赞成搞“一刀切”。 以最具代表性的中石化系为例。中石化系内11家A股上市公司,多为市场蓝筹股。早在第一批试点完成之后,市场就一直在传言中石化将加入股改行列,但此后的数批股改公司中,均没有中石化的身影,而中石化也公开表示,公司暂不进行股改。 而在对价方案上,国资委则更为鼓励多种对价方式,鼓励中央企业在股改方案中多种创新。 “但现在的一个问题是,国资委认同我们的方案,交易所反而不敢批准”,有央企人士称,“这就需要协调了,也需要有新的政策来鼓励方案的创新”。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亦在考虑通过解冻再融资,激活市场股改浪潮。而上述消息人士告诉记者,“政策将可能会考虑向股改积极的地区倾斜”。 在近期举行的一次证券监管系统视频会议上,尚福林主席表示:下一阶段股改要重点强化推动机制的统一组织,着重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改革的推进。对于已经完成改革的公司,要采取区别政策,鼓励这些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对于积极推进股改的地区,适时实行倾斜政策,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把推进改革与优化本地区上市公司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实现股改和当地资本市场发展的协调推进。 有市场人士对此大胆解读:在未来市场恢复融资功能时,可能会让先完成股改的地区优先IPO,让先完成股改的公司优先再融资。 “股改达到60%流通市值和上市公司家数过半,将可能是监管部门是否授予各省、地区再融资和IPO权的先行考虑标准。”消息人士说道。 如果按此先改革先受益的原则,则广东和上海等地可能是第一批符合监管部门考核标准的受益者。 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广东证监局辖区内应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共有70家,目前有25家完成了股改或公告股改方案,占总数的35.7%,居全国第一;上述25家股改公司市值占总挂牌公司市值比例达到42.53%,也位居全国第一;而广东省属7家国有企业中有5家已完成或正式启动了股改工作。 广东证监局与省国资委日前举行联席会议,再次明确了工作目标,将力争今年年底之前使辖区上市公司完成股改或正式启动股改的公司市值比例达到60%以上。 新会计科目:股权分置流通权 但要促进国有控股公司进行股改,不论是对于证监会还是国资委,显然都还需要出台更多的配套政策。 “作为利益的再分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原本对于股改就缺乏积极性;加上支付流通股东对价会直接造成帐面损失,由此可能影响这些国企领导任职考核;且股改后的公司没有给出非常积极的市场表现,央企自然顾虑重重。”这是各方分析人士普遍的看法。 此前国资委的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正在考虑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由净资产考核转变为市值考核的可行性方案。 “方案还在讨论中,尚无出台的日程表,”国资委的一位司局负责人日前对记者表示。 而对于最具诱惑力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据记者今日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方案的最后定稿已经完成,正在等待审批,有望明年初生效。 “这次人大审议通过了新的《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已经在立法上,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障碍给扫除了。”参与制定此次方案的人士告诉记者。 而对于之前由股改所带来的新的财务问题的挑战,相关的部委已经找到了解决方案。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日前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支付流通对价将作为股权分置流通权处理,禁售期满后股权卖出多少结转多少。 作为世界性的全新会计科目,“股权分置流通权”应运而生,有关会计专家认为,这是将对价视同资产化而不是作为费用处理,并且不作摊销。在股权出售以后,再把它作为成本之一,与收入配比,根据股权转让数量进行结转。因此,大股东将不会因为支付对价而造成所持股权的账面损失,支付对价本身也不会影响其当期业绩。因为持股比例下降而带来的投资收益减少,则应另当别论。 “这个做法还是比较合理的,”一位中央企业财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种政策性改革,所带来的费用和成本,并不是企业自身造成的,也不是在任的企业领导人造成的,自然不能计入当前费用或成本。” 惠誉国际联席董事刘红哿建议,根据国际通行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股东在其上报的单独财务报表中,把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按照流通市值计算,并计入公司资产负债表的长期投资科目,则国有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价值将获得非常大的增值,即使考虑到支付给流通股东的对价部分,账面增值收益也是非常显著的。 她认为,如果让国有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流通市值计算,虽然股票价格有波动,市场价值有变化,但更能反映其所持有股权的真实价值。只要股权是流通的,其市值就肯定是变化的,但净资产值却不能反映。 本报注意到,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资本市场的风险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报告认为,要解决 股票市场的深层矛盾,必须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报告》强调,股权分置问题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特有的股权结构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而作为股权分置改革配套政策之一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也与全国股改大会同日公布,并将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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