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八面来风
朱耀民案余波未了 长江证券数名高管受审 2004-11-18 12:16
数名高管受审 “长江证券原有关人员的案件有了新情况,现在已经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4年11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位人士说。 本报得到的消息显示,9月8日,原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钟杰,因涉嫌挪用资金1.3亿元、受贿500余万元一案,在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现年38岁的钟杰,涉嫌“挪用资金罪及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检方指控:在任职期间,钟伙同他人预谋策划非法融资借款,用于操作股票。 与钟杰一起受审的还有,长江证券武汉武珞路营业部原总经理宋勇、上海东方路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小玲、武汉自治街营业部总经理张亚帆等3人。检方称,上述几人涉嫌参与了同一案件。 检方在起诉书中指出,2002年9月至2003年5月间,钟杰指使陈二麟等人,在长江证券上海东方路营业部,开立陈二麟等20多个个人资金账户。随后,钟杰从上海多家公司及 银行融资5000余万元,并指使东方路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小玲将5000万元挪用给陈二麟等个人资金账户上。 2002年12月13日至2003年1月23日,钟杰又将武汉某公司在该营业部账户上的国债,采取回购的方式获取资金5000万元,挪用给陈二麟等人,用于个人还债和炒股。钟杰还涉嫌挪用另一笔3000万元资金,供他人炒股。 检方同时指出,钟杰另外涉嫌受贿共计500余万元。不过,钟杰在法庭上对大部分指控予以否认。 而长江证券则认为,这不是公司的行为。长江证券对记者表示,长江证券未参与对百科药业(或其它股票)的任何炒作,监管部门及司法机关的调查亦证明如此。 庄家朱耀民的融资帮手 对钟杰等人的指控中,并没有提及朱耀民,而只是陈二麟。 据记者此前的调查,陈二麟是百科药业(000627.SZ)庄家朱耀民的马仔,其时担任上海比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比威实业”)法定代表人。比威实业则是朱耀民在上海最主要的融资工具之一。 2003年6月,百科药业崩盘,朱耀民外逃,7月中旬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即以涉嫌贷款诈骗罪被上海市检察院批捕。 有报道称,1999年起,为炒作百科药业、凯诺科技600398.SH、爱使股份600652.SH和南方建材000906.SZ四只股票,朱耀民累计向机构融资20余亿元。 朱耀民手下一班干将分工明确细密:策划项目人、操盘手、协调人等均不止一人,在往来比较密切的证券公司,如长江证券和上海某证券公司都派有专门的融资联络人,还有人专门负责某些省份的融资事项。 此前,身为长江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的钟杰,即是朱耀民网罗的主要融资策划人员之一。 1996年,钟杰在长江证券上海汉口路营业部工作时,与上海滩大名鼎鼎的“朱大户”结识。 钟任长江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时,分管营业部、经纪业务及融资业务,而朱则安排专人在长江证券所属的武汉、重庆、上海和广东的多家营业部负责开户、融资。 据悉,朱耀民在长江证券前后累计融资共计30多笔六七亿元,其中大多未经总部审批,甚至有2亿元借款根本未提供股票抵押,“钟杰功莫大焉”。 此外,朱耀民昔日盟友对本报记者说,在钟杰的策划下,朱耀民引入资本市场上大名鼎鼎的“明天系”作为百科药业新投资者。由明天系出资5亿元接下约5000万股百科药业,作为回报,朱耀民则帮助明天系锁仓爱使股份,以稳固其对爱使股份的控制地位。 但这个策划最后并没有成功。朱耀民盟友将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双方相互缺乏足够的信任,谁也不愿意主动投资去拉高股票”。 知情人士称,朱耀民在上海利用他人的名义,相继注册成立10家左右的公司,作为融资的平台,在上海成立10多个空壳公司,是用来作为融资或担保工具,其中包括上海“阔平实业”、“何桥信息”、“比威投资”等等。 2002年7月起,朱耀民以这些公司为平台,以存款为诱饵,争取银行贷款,累计向上海银行外滩支行、淮海支行贷款逾2亿元。所谓的存款则来自关系密切的长江证券。据悉,钟杰曾从长江证券总部调出1.2亿元存入上海银行。 据调查,朱耀民在长江证券的融资方式有三种:一是国债回购,由长江证券挪用客户国债并回购,朱则持国债回购套现的资金去炒股,利息及息差由朱承担。 二是资产委托,由长江证券相关营业部出面对外融资,再将所融资金借给朱旗下的公司。起诉书指控,钟杰从上海多家公司及银行融资5000余万元,并指使原长江证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小玲将5000万元挪用给陈二麟等人个人使用资金账户上。 三是三方监管协议,由出资方、融资方和证券营业部签订监管协议,由长江证券相关营业部将融进来的资金,转到朱系公司在银行或营业部开设的账户上。上述账户均是朱指示其手下以个人名义开设,一旦资金进入,则或者用于股票炒作,或者用于偿还前期借款。 长江证券表示,鉴于三方监管业务隐藏的风险较大,2003年以来,公司已经按照既定步骤逐步取消了此项业务。“这也是公司一贯秉承‘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业务理念的具体体现。”长江证券有关人士说。 后遗症 据悉,在朱耀民案件发生后,长江证券随即对委托理财,尤其是三方监管业务进行全面清查,并下令停止这方面的业务。 长江证券认为,“清理这方面业务,使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得以加强,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是正面的。” 然而,对三方监管业务“一刀切”式的叫停也引发了长江证券意想不到的另一个问题。 此前,与长江证券宜昌夷陵大道营业部有三方监管融资业务的上海某公司,由于长江证券清理并停止三方监管业务,其担保账户原值1000万元股票被长江证券强行卖出。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与营业部洽谈业务时就明确,融资和三方监管期限为一年,并以1年期的资金价格支付利息。 但该营业部负责人说,公司要求协议半年一签。因此双方同意同时签两份合同,一份是2003年4月11日-2003年10月10日,另一份则是2003年10月10日-2004年4月10日。 “当时双方约定,前一份协议到期后,后一份自动生效,而且双方在两份协议上已经盖好公章。”上海该公司负责人说。 他说,2003年10月15日,长江证券在未取得上海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即将公司担保账户原值1000万元的中国联通股票卖出,此后,联通股价从卖出时的每股3.15元涨至最高时的5.36元。 长江证券认为,“该笔资产理财期限为2003年4月11日至2003年10月10日”,该期限到期后,是否需要签署新的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依据法律规定,双方间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前,合同不能依法成立生效。 因此,长江证券认为,公司依据法律和双方间的协议处理业务,未发现有不妥之处。 “我是自己的股票被强行卖出后才得知,而且至今我账户上没有股票。”上海某公司负责人觉得冤枉。 他进一步指出,协议明确规定,即使是股价下跌至风险点时,首先平仓的应该是出资方自己账户的股票,不足部分才由我公司补足或在我公司账户平仓。而在长江证券单方面卖出担保账户中股票时,出资方账户股票总价值足以与借出资金相抵。 “长江证券作为监管方与出资方恶意串通,非法变卖我公司担保账户股票,这简直是盗卖。”他气愤地说。 据记者了解,对这一事实的认识,虽然经过多次接洽,但各方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而上海公司的负责人最后表示,将诉诸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至截稿时,长江证券数旬原高层一案以及上海某公司因三方监管而对长江证券的起诉,均没有新的进展。对此,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廖新军/ 21世纪经济报道)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