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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频出措施控制物价 2004-03-29 08:48
发布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 加强化肥、种子价格监管 记者 尹涛 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日前发出一系列意在控制农产品价格的监管措施,包括发布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加强化肥、种子价格监管。措施出台频率之高为近年所少见,由此可见国家对当前农产品价格走势的关注程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于上周六发出通知, 宣布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公斤1.40元。在早籼稻市场价格高于每公斤1.40元时,粮食经营企业按实际市场价格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每公斤1.40元时,由国家委托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按每公斤1.40元收购。粳稻、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也将于近期公布。 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督促供电、供气和运输企业坚决落实国家对化肥生产用电、天然气和化肥运输的价格优惠政策,坚决纠正和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优惠政策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减免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化肥价格管理,从严核定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国产化肥出厂价格和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尽快出台化肥价格干预措施,对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国产化肥出厂价格、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以及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采取规定最高限价、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进行干预,确保化肥价格基本稳定,使国家给予化肥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好处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发改委和农业部日前还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的监测,密切注意种子价格的变化,适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务必使当地主要播种的享受政府补贴的水稻、小麦、大豆等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稳定在今年2月底的市场价格水平。(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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