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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仲藜:政府管理经济应突出市场导向 2004-03-11 09:53
国有股划拨社保基金关键点有三,即划拨范围 、比例和处置权限 ; 对于社保基金海外经营,目前拟考虑海外上市减持的10%投资海外市场; 建议改革现行企业债券的行政审批制。减化审批手续,放宽审批额度,取消多头管理 记者 曹志为 王泓 北京报道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刘仲藜“两会”期间就当前国民经济中的一系列热点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社保基金:需要做大做强 记者:作为社保基金理事会首任理事长,您对国有股划拨社保基金及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有何建议? 刘仲藜:社保基金需要做大做强。国有股划拨社保基金在操作上没有问题,就是一个决心问题。关键点是三个。一是划拨范围,包括行业分类、中央和地方关系等;二是国有股划拨比例;三是处置权限。划拨后不一定立即都卖,好的资产可享受分红,如果早卖反而会产生其他风险。 对于社保基金海外经营,国务院原则上已同意,但需要一个操作方案,目前拟考虑海外上市减持的10%投资海外市场,因为其本身就是外汇,操作方便。其他渠道还在酝酿之中,如高速公路等实物投资。与有多个品种互相调剂的资本市场相比,实物投资缺乏退出机制,流动性较差。 资本市场:改革企业债审批制 记者:当前社会资金闲置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并存,资本配置效率较低,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极不发达。您对此有何建议? 刘仲藜:有三点建议,一是改革现行企业债券的行政审批制。改革近期目标是减化审批手续,放宽审批额度,取消多头管理;远期目标应取消企业债券的发行、交易、利率、用途和额度方面的行政审批,以市场机制来运作。 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评级机构、投资银行等各类中介组织。政府要依法强化对评级机构的管理,明确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评级制度,使市场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信、风险程度、利率高低,自主作出决定,自担风险。同时,放开设立各种投资基金的限制,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 三是加快企业债券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机制。建议尽快修改《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文, 建立发债企业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企业债券的各种担保机制,健全企业债券的清偿机制等,把政府从企业债券的偿付风险中解脱出来。 宏观调控:需要科学决策 记者:您对贷款增速过快怎么看?如何看待钢铁等个别行业的发展过热问题? 刘仲藜:信贷增量大是否就说明货币供应量过多,需要具体分析。第一,到去年末出口退税额累计拖欠3200亿,由于国库拿不出,企业要获得再生产资金就得持出口退税证明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于是银行贷款增加;第二,产业升级使资金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如建一个钢铁厂和建一个服装厂投资差距很大,所以要对货币供应量增加的结构进行具体分析。我国连续多年M2远高于GDP增长,没有导致通货膨胀,还总怕紧缩,每年发1000多亿国债来拉动经济增长,其中原因很值得研究。我们过去用的公式是GDP增长+通货膨胀=新增贷款额,现在再简单地套用这个公式还行不行?现在银行的业务统计口径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这种统计方法已很难适应经济分析的需要。 2003年钢铁消耗2.6亿吨,数字确实不小。节省资源是大事,应采取有效措施。而同时,应该将我国和美国、日本在经济发展相似阶段所用钢材数量进行比较,并考虑人口因素。我国近五年每年发行1千多亿元国债,加上配套资金5-6千亿元投向基础设施建设,而基础设施是消耗大量钢材的。我国的许多建筑已经由砖木结构升为钢架结构,我国每年出口机电产品用了多少钢材?还有家电、汽车、高速公路用钢等等。当然也要考虑钢材代用品在增加,适当时进行微调,无可非议。 投融资体制改革:需要转变理念 记者: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是投融资宏观管理改革的核心。您对此有何见解? 刘仲藜:由于政府并不比企业更加了解市场,依靠行政手段审批大量的具体项目对投融资进行宏观调控,历史证明是低效的。最根本的是要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理念,突出市场导向,切实把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环境上来。 对必须政府审批的项目增强透明度,强化责任制。建议实行目录化管理,即采取穷举法,将项目具体化、目录化,审批部门不能作随意解释。确定目录清单要客观、合理,既要体现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国家对投资的宏观调控意图,又要符合各地方和各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限制类”项目,弹性很大,常常是限制了“听话”的,也出现过限制的行业与市场供求脱节等现象。 国资委作为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与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在投资决策方面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现在还不十分明确。对此我有三项建议: 一、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信息发布,规范市场准入以及采取货币和财税等宏观政策措施,来引导企业投资行为;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其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除国家规定者外,具体投资项目完全自主决策。 二、要强化国有企业投资的风险约束机制。为此,必须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健全风险机制。提高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率,保证企业合理的负债率。提高企业折旧率,增强企业持续投资能力。 三、国资委应尽快建立国有资产的经营预算,对所出资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应根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进退调整,使国有资本更多地转向需要国家控制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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