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制度是证券市场的第一关。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它决定了给股市投资者提供的是什么样的"商品"。这一关干系重大。因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近期管理层出台的几个重要文件,以及相关领导的讲话,都把发行制度改革列为工作要点,着重突出。
近期发行制度的改革举措有两项:一是发审委改革;二是保荐人制度实施。从效果看,新近三次发审会中,七家公司"过堂",三家未能通过,淘汰率创了新高,新发审委从严把关的态度令业界瞩目。而保荐人制度实行后,主承销商责任加大,一些券商表示,宁愿闲置通道,挑选项目时也要慎之又慎。
应当说,两项改革举措效果明显,初战告捷。不过,实施过程中,一些操作层面的问题尚需细化与规范。如保荐制下,责任落实到了券商、保荐人代表。为担负持续督导职责,已有券商与上市公司签定保荐协议时,提出列席上市公司董事会,并在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前告知保荐人的要求。虽然这也是券商职责使然,但若操作不当,则有可能造成相关人员与公众投资者信息不对称。而对发审委来说,能否引入更具量化、更加明确的审核标准,以减少人为因素在准入规则中的权重,也是业界关注的重点。
进一步讲,新近两项改革举措,旨在杜绝不合格公司,但健全和完善发行制度并非只是把关,同时还要把优质企业吸引到证券市场中。因此,为了守好第一关,还要在市场准入资格、发行方式、发行价格等方面同步推进改革。如股票发行条件与审核标准,能否根据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发行人区别对待;在发行价格方面,引入由机构投资者主导的累计投标制。
应当说,现行发行体制相比目前市场发展需求还有相当距离。此前,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的九条意见中就强调,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这就对发行体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具体发行标准、审核程序、定价规则都有待作相应的调整和创新。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发行制度改革是一个过程,它涉及到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关系到市场中的方方面面。从这个意义上讲,有不足很正常。关键是要认准"第一关"的重要性,下大决心把这项改革持续全面地推进下去,不要让我们的市场输在起跑线上。
(上海证券报 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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