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管办在上周末召开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工作会议上,针对深圳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及其所面临的当前证券市场的形势,提出规范运作必须正确处理好的五大关系以及十项具体要求。
该办曾于去年11月召开监管工作会议,针对深圳上市公司在治理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九个方面的要求。一年来,深圳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情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辖区上市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深圳证管办主任张云东在会上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辖区上市公司治理运作中仍然存在问题,一些老问题如大股东资金占用、担保、不合规关联交易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规范与否决定着证券市场基石是否稳固,决定着广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是否有信心。目前股市低迷,有多方面原因,但与上市公司不够规范,投资者信心不足有很大的关系。投资者的信心来源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上市公司发展、证券市场发展是紧密相连的。因此作为监管部门,他们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法理精神,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把辖区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张云东指出,上市公司要真正做到规范运作,必须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五大关系:
一是规范运作与上市公司发展的关系。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是否规范事关证券市场的基石是否牢固,事关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事关证券市场是否能长久健康地发展。在强调发展是上市公司第一要务的同时,讲规范的目的就是促进上市公司的长久发展。
二是治理结构形式与实质的关系。上市公司在完善治理结构的同时,如何有效发挥现有治理结构的作用是各上市公司更应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三是依法运作与制度、业务创新的关系。依法运作是上市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应始终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广大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创新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条件,违背这两个前提谈创新是错误的和有害的。
四是公开信息披露与保守上市公司商业机密的关系。
五是会计规范与专业判断之间的关系。
张云东表示,对于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纠正和处罚;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明显不符合法理精神,并且有损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也要依据法理精神对有关行为予以抵制、阻止和打击。
根据以上监管理念,深圳证管办就深圳上市公司治理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十项监管要求:
一是严禁出现新的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等损害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老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必须按照证监会和证管办的要求予以解决。严格限制大股东和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资金,严禁大股东和关联方以不良资产抵偿占用资金。
二是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对利用关联交易操纵上市公司利润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
三是董事、监事、经理必须勤勉尽责,树立守法、诚信意识。
四是上市公司应将诚信建设作为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五是"三会"必须各司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
六是上市公司应积极争取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理解和支持。
七是上市公司应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抓。
八是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九是上市公司要认真落实深圳办发出的整改通知和监管意见。
十是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建设,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增强自律意识。目前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已进入筹备阶段,并已向证监会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备,很快就可以成立起来。希望上市公司积极参加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自律组织的作用,培养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自律、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殷占武/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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