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发审委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一、将发审委委员从80名降为25名;二、对发审委委员构成作重大调整,拟设10个专职委员,由资深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担任,同时提高发审委委员中专业人士的比例;三、发审委委员名单全部向社会公布;四、发审委委员对股票发行申请实行记名投票制度,当场封存备查;五、对发审会进行全过程录音;六、发审委委员上会的时间,上会的委员名单都提前向社会公布;七、上会的发审委委员参会前必须有工作底稿,并签字存档;八、公布发审会的投票结果
权威人士近日透露,为使新股发行审核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和公平,中国证监会将对发审委进行重大改革,目前有关方案已报送国务院,可能将在近期出台。
"发审委"即"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简称。依照1999年9月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规定,发审委依照法定条件审核股票发行申请,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证监会根据发审委提出的审核意见,依照法定条件核准股票发行申请。这使得发审委对提出上市申请的企业能否上市拥有决定性的权力。条例还规定,"发审委除当然委员外,其他委员身份应当保密。"
这一制度实施4年来,发审委在企业申请发行上市审核过程中,较好地起到了专业把关和分散审核风险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的变化,这一制度也相应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的问题有:发审委委员身份保密,使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缺乏相应的透明度;发审委委员对股票发行申请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使得个别委员在审核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大的随意性,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发审委委员全部为兼职且人数较多,对审核标准的掌握程度和适用标准存在一定差异,致使发审委审核与证监会相关部门的初审工作不能很好地衔接和沟通,审核结果的公平性和质量得不到充分保证。
据这位权威人士介绍,此次发审委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可能有以下8点:一、将发审委委员从80名降为25名;二、对发审委委员构成作重大调整,拟设10个专职委员,由资深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担任,同时提高发审委委员中专业人士的比例;三、发审委委员名单全部向社会公布;四、发审委委员对股票发行申请实行记名投票制度,当场封存备查;五、对发审会进行全过程录音;六、发审委委员上会的时间,上会的委员名单都提前向社会公布;七、上会的发审委委员参会前必须有工作底稿,并签字存档;八、公布发审会的投票结果。
另据介绍,现有的发审委委员年内将进行换届,新的改革方案有可能利用换届机会实行。事实上,据有关方面透露,发审委的工作现在已经停了一段时间了,自10月1日起就没有召开过发审会。相关部门近期的主要精力就是在忙于发审委制度的改革。(杨大泉/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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