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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方案将出台 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或提至30% 2013-11-15 08:36
www.eastmoney.com2013年11月15日 07:02王雅洁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思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管理体制改革中将会涉及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央企上缴红利提升即属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的一部分。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国资国企的改革工作拉开帷幕。 11月13日,国资委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领域和措施步骤,推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 昨日(11月14日),有消息称,即将出台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对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进行“顶层设计”。 但一名财政部内部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他的了解,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目前尚待配备专门的办公室及人员。从筹备进程及时间进度上来说,上述《指导意见》出台的时间有可能延至明年。 改革方案正在酝酿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及,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这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就包括国资改革。 11月13日,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透露,将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形成上下联动的改革局面。 国资委方面表示,全会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在于,高度关注地方机构改革中地市级国资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防止出现体制弱化和倒退。同时,积极推动地方综合(行情 专区)性立法,完善地方国资监管体制,并加大地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及加强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建设。 上述财政部内部人士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有望组建成立由财政部、发改委及其他相关部委共同参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领导小组,承担国资国企改革方面的文件起草工作。但他也表示,“多个部委都在搞,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改革是这次经济体制改革当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至于全面改革怎么布局?从哪里突破如何具体实施?现在还没有看到正式文件。《指导意见》差不多在明年应该会出台。” 当记者追问其参与《指导意见》的哪部分具体工作,以及征求过多少次意见时,该财政部内部人士表示,“这个我就不方便和你说了。” 红利上缴比例将提升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思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管理体制改革中将会涉及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央企上缴红利提升即属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的一部分。 上述财政部内部人士透露,“今年以来我们一直在推动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升的事情。”目前,财政部正在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研究调整和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合适途径和方式。 从比例上看,他认为比例调整至30%~35%是一个相对合适的范围,因为从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考虑,如果比例调整过高,将影响现金流的周转,给企业带来财务困难。从用途上看,今年初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曾提出,央企新增红利将有一定比例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 该内部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央企红利主要用于两方面支出:一方面是资本性支出,另一方面是费用性支出,其中主要包括用于央企自主创新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央企重组、央企灾后重建、应对金融危机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均尚未涉及支持民生。留下来的大部分利润则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国有资本金投入不足、解决企业历史负担、科技创新等方面。该人士直言,央企红利支出用于社保等民生领域需要一个中长期的过程,短期内实施难度比较大。 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根据行业性质不同,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资源类央企上缴比例是15%,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在5%。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 国资委酝酿国企新一轮战略重组 管资产转向管资本 将发展一批国有控股投资运营公司、成立一批国有控股投资基金公司 编者按: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为凝聚智慧、共谋改革大计,本报自今天起推出一组“新一轮国企改革专题报道”,通过采访权威部门、专家学者,展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方向、目标和路径;讨论社会普遍关注的国企去行政化、破除行业垄断、激发国企活力等问题。 记者从多个权威研究部门获悉,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当前国资委正在研究国企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而国资委对国企监管重点由原来的“管资产”转向“管资本”。为更好的“管资本”,国资委酝酿对国企展开新一轮的战略重组,发展一批国有控股投资运营公司、成立一批投资基金公司、培养一批世界一流的实体企业。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张毅日前在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上表示,要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国资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促进国企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步伐,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下一步要加快相关政策措施的制订和出台。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为更好地从“管资产”转向“管资本”,国资委酝酿发展一批国有控股投资运营公司、成立一批投资基金公司、培养一批世界一流的实体企业。并以投资运营公司和投资基金公司作为平台对国企展开新一轮的战略重组。 “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一管就死,不管就乱’的问题,由于资本具有流动性、机动性、覆盖面广,对资本进行管理更加可控,一方面可以把国家战略性意图通过资本来渗透,另一方面通过对资本的管理来提高效益,达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目前大家对国有控股投资运营公司、基金公司运营模式的问题争论比较多,这些公司是三级架构还是两级架构?未来采取何种模式还得研究。”上述消息人士指出,三级架构和两级架构的区别就是中间需不需要有个类似新加坡淡马锡那样的公司,另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也要改革。 淡马锡公司是由新加坡财政部负责监管的一家控股公司,新加坡开发银行(行情 专区)等36家国联企业的股权被授权由淡马锡公司负责经营,政府赋予它的宗旨是通过有效的监督和商业性战略投资来培育世界级公司,从而为新加坡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目前,淡马锡公司以控股方式管理着23家国联企业(可视为其子公司),其中包括14家独资公司、7家上市公司和2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类大小企业约2000多家,职工总人数达14万人,总资产超过420亿美元,占全国G D P的8%左右。 据记者了解,国资委酝酿成立投资基金公司,将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我们也要打造我们的梦之队,培养一批世界一流的实体企业,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叫得响的创新型企业,类似于提到美国就想到微软、苹果,提到韩国就想到三星。”上述人士表示。 专家和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在明晰监管体制的前提下,也需要进一步对企业微观层面进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当前国有企业自身经营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部分地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处于深度下滑状态,亏损企业增多,债务规模过大,利息负担加重,财务风险加大。 “要按照国有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梳理,按照其功能和性质进行分类,再按照不同类别的国有企业制定不同的改革方向。”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完全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改革一定要逐步减少对企业投资的政府审批,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干部管理体制,建立有别于党政干部的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机制。他还称,在竞争性领域,下一步国企改革不是要“一家独大”,而是要着力构建一个与民营企业共赢发展的机制,把竞争者变成合作者。一方面保证已经形成的公平竞争格局,另一方面要加大股权多元化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竞争性领域国企改革。(经济参考报) 重提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再出发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这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中,就包括国资改革。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新一轮国资改革的方案将涉及国有企业按功能分类、自然垄断企业政企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强化国企投资责任追究等方面。 此外,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将继续逐年提高,预期目标有望设定在上缴的2020年达到30%的水平。上缴的收益将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还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在上月召开的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曾表示,要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尽快出台。 按功能分类监管 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对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包含改革的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 在国资改革中,将按功能分类国企,采取不同监管手段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其核心是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之上,厘清同一企业中的政策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 对国企业务的分类有多种方案,一般央企的主营业务属垄断性,地方国企的主营业务属公益性,也有分法将前两种统称政策性,其他业务可划归为竞争性、市场性或经营性。 在分类基础上,明确界定国有经济的布局,实际上是划清公有制与非公经济在特定领域的界限,为后续推进国企产权多元化,引入民营资本铺路。 分类完成后,国有资本对公益企业的投入将加大,自然垄断行业将推进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推进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 对于未来的改革,黄淑和此前给出的方向是:研究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政策措施,根据放宽市场准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要求,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 经济体制改革是本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的标志。 国研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我国现在的经济潜力越来越难以挖掘,主要原因就在于市场扭曲对于增长潜力释放起到了严重的压制作用,国企“长得太胖”,是市场扭曲的原因之一,要使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国企改革是主战场。 今年9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两度提出“混合所有制”,并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确定,将尽快在金融、石油(行情 专区)、电力(行情 专区)、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行情 专区)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项目。 十年前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预期将有一系列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政策出台,改革的方向包括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同时,改革方向还指向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国有资本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红利上缴比例大幅提高 央企红利上缴政策始于2007年,现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仍然存在偏低问题。目前,财政部正在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研究调整和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合适途径和方式。 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根据行业性质不同,一般竞争类中央企业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资源类中央企业上缴比例是15%,军工科研类中央企业的上缴比例在5%。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 但是,经审计署审计发现,个别企业的收益上缴比例,甚至低于其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众并没有感受到作为国企股东的收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2012年中央决算报告时,就有委员指出,2012年国有企业的利润收入达到2.1万亿元,但通过国有资本预算,集中收上来体现在财政收入中的只有900亿元左右,占比不到5%。 更严重的是,上缴的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的再投入,90%返回到国有企业,公有制体内循环特征明显。 新一轮国企改革,如果进一步明确上缴收益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无疑会使国有资本收益为社会公共分配做更多贡献,这也回归了国有资本收益的本意。 对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甚至有业内人士建议,国有资产在首次发行股票时,应将划拨给社保基金的比例从现行的10%提高至35%。 根据年初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这就意味着2015年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还将大幅提高。(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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