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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钢:资本市场将迎来新一轮难得发展机遇 2013-11-15 08:35
www.eastmoney.com2013年11月15日 05:45程丹 证监会主席党委书记肖钢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资本市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资本市场将迎来新一轮难得的“发展机遇”。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更好地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证监会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指出 昨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实际,对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 证监会主席、党委书记肖钢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资本市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资本市场将迎来新一轮难得的发展机遇。 肖钢表示,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三中全会精神,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从三个方面加深理解:一是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解;二是加深对全面改革重大意义的理解;三是加深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理解。 肖钢要求证监会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三中全会精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并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更好地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要抓紧逐项落实国务院部署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扎实推进。要抓紧进行作风建设方面的整改落实,以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要抓紧研究明年重点工作,增强改革发展主动性和前瞻性。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派员出席会议。证监会党委中心组成员、会机关各部门、稽查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系统各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副司局级干部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学习。 ------------- 五部法律将出台或翻新 撑起资本市场蓝色天空 日前发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有21件,这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经济立法投资的重要步骤。本报今天就五部事关资本市场发展的立法进行报道,希望有助于相关法律的设立和完善,也欢迎各界读者发表看法。来信请发至本报电子邮箱zqrb2@sohu.net. 六方面推动《证券法》修改单独制定《投资者保护法》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法》重新修订的迫切性正逐渐增强。据了解,修改《证券法》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并确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起草。证监会日前也表示,目前《证券法》的修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希望这次《证券法》的修改能够开门立法,透明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公正性、统一性、开放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可诉性,打造资本市场法治的软实力。”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刘俊海认为,修改《证券法》的目标,首先应定位为大力弘扬股权文化,全面建设投资友好型社会,这样才能为拉动投资需求,驱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增长,全面释放投资能量,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立起不朽的历史丰碑。其次,要突出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坚持公平与效率并举,更加注重公平;规范与发展并举,更加注重规范;诚信与创新并举,更加注重诚信。另外,市场自治与政府监管并重,更加鼓励市场自治,这就需要宽进严管政策,简政放权;融资与投资并重,更加注重投资,向投资者倾斜。 对于《证券法》的修改,刘俊海建议,一是,大刀阔斧的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议单独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条件不成熟,可以在此次《公司法》、《证券法》里专门归咎一章,突出股东权益的保护或者投资者权益保护。 二是,希望《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公司法》是一般法而《证券法》是特别法,《证券法》不能孤军奋战,需用两条腿走路。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IPO核准制改革,将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并将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由目前的实质审查转变为审慎形式审查,进而全面构建以充分信息披露为基础、以审慎形式审查为核心、以严格法律责任追究为后盾的公开发行注册制度。从而让好企业脱颖而出,让坏企业知难而退。 四是,在发行制度改革方面,建议将公开发行并上市制度拆分为公开发行制度与上市制度,建议废除强制保荐制度,并要求被自愿选择的保荐人对失信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建议认真研究不同产业的盈利模式,及时更新IPO上市条件,以及强化发审委和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诚信义务与问责机制。 五是,在弱化政府管制,消减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加大证监会的稽查执法权,提升公信力,压缩审批权,进一步充实证监会的监管职权,充实监管手段,增加执法编制,建议将“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更名为“中国证监会执法调查局”。 六是,要擦亮法律的“牙齿”,建议实现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的有机衔接。在民事责任方面,主张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公益诉讼制度,建议组建中国投资者协会,早日激活团体诉讼机制;并引进美国的“浑水公司”模式,发挥民间打假作用,使证券市场之水变得更加清澈。此外,应重点治乱,加大对欺诈上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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