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9日02:10 作者:赵奕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的出台,有望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从购买环节逐步扩展到生产和使用环节。”昨日,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开发部主任徐长明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说,在各省市建立停车场充电设施,补贴将会针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而展开;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养路费、停车费、电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直接惠及使用环节;而在新技术运用方面,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有望获得补贴。
自2009年以来,我国有关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力度不断加大。2009年1月,国家推出“十城千辆”计划,针对城市公交车和政府用车的采购首先进行补贴,最高额度达每辆60万元。2010年6月,中央决定首先在沪、深、杭、合肥、长春等5城市推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最高6万元。此外,各地方政府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还有追加补贴。不过,上述补贴均局限于“购车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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