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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回流”通道或打开 2010-06-22 21:25
作者高改芳 时间2010-06-22 20:31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22日下午,在央行宣布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两个小时之后,上海金融办主任方星海透露,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账户的资金有望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这意味着境外机构手中的人民币有望找到“回流”国内的渠道,上海探索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的步伐也在加快。 企业需求强烈 “境外企业拥有了人民币之后要怎么处理,这是目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朱焱表示。 作为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一线人员,朱焱认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分为三个阶段:刚开始是和企业接触的阶段,目前是逐步扩大的过程,第三个阶段是人民币完全成为国际货币。 自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展至2009年11月,是企业逐渐接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第一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企业的结算量不大,企业逐步意识到人民币贸易结算不仅仅是货币转化的问题,还涉及到外管核销、海关通关、税务退税等问题。虽然在启动之前已经协调好多方关系,但企业还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 自去年11月份以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始放量。截至5月21日,上海地区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达115亿元。而且企业需求越来越旺盛。因为企业意识到人民币处于升值预期中,是一种更强势的货币。用一种更强势的货币做结算,更容易推广。原来的问题是怎样把人民币付出去,这当中需要协调哪些问题。现在这些问题解决了,变成了人民币付出去以后怎么用的问题。 回流渠道打开 人民币付出去以后怎么用的问题可能很快就会找到答案。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22日透露,上海正探索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资金的回流机制。很多境外企业的结算账户开在上海的中、外资银行。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的扩大和账户资金的累积,目前正在考虑让这部分人民币结算账户中的资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刚开始会设置一定的额度,以防止热钱流入。而且这样做不涉及货币的兑换,非常可行。 此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后,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等20个省市;试点业务范围从跨境货物贸易扩大到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且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 方星海认为试点范围的扩大在意料之中,并将促进上海的国际贸易结算。因为境外机构的结算账户多数开立在上海的中、外资银行中。而且随着结算量的上升,上海清算所的功能将得到更大的发挥。 作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一项重要内容,上海清算所去年11月在沪成立。成立后将首先做好现有银行间市场清算业务的承接工作,接下来将研究推出衍生品市场集中清算、债券市场净额清算等服务。这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的扩大做好了准备。 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早在今年3月就指出,将支持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同时也在研究能不能在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因为在人民币没有完全可兑换之前,要给流出境外的人民币一个交易的市场,这样才能够促进、保证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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