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2月02日07:27
本报北京2月1日电 2月1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召开发布会,解读去年底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全面支持广西发展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
该《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打造西江经济带产业集聚优势,增强资源富集的桂西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即“两区一带”三大板块,要把广西打造成为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培育中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民族地区。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介绍,2008年1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该《意见》集中提出支持广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是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局、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
【作者:李红梅、谢建伟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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