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17:48
中证网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6日表示,将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创业板监管体系,证监会专门在上市部成立监管五处,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的监管思路为: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保荐机构为切入点,努力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的体系,不断培育优秀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6日表示,创业板的信息披露制度将沿用主板的相关规定,在某些方面做些补充和完善,如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针对特殊行业制定特殊的规定。
据悉,创业板上市四个监管方面,即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保荐人持续督导和募集资金管理。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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