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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副部长牵头调研酝酿二次房改 2009-10-18 11:02
时间2009-10-18 10:24来源成都商报 ■专家三次上书高层要求启动二次房改 ■改革的目的是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 ■关键是改变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局面 记者日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获悉,一个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已开始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目的在于谋划下一步住房制度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住建部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自此,从去年6月份以来一些专家学者不断提出的“二次房改”,终于引起了高层的注意。此次房改路径将会从住建部调研开始,而后可能会由国务院出面设立住房改革协调小组来统一部署。 房改迹象已然很明显,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房地产开发商,他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市场化依然是大趋势。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国庆60周年之际也曾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构建多层次、有区别的住房供应体系。 二次房改导火线 或是三次房改“上书” 引发本次房改热议的,表面上看似乎是来自三次房改上书。 第一次是在2008年6月,发改委专家刘会勇是“二次房改”提法的最早建议者。他指出:企事业单位应自建廉租房,租给单位职工居住作为过渡房,建房资金可以来自房改售房款。 随后的今年4月,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建议:“二次房改”应该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平租房等由政府提供的房子应该占到50%,将目前未纳入政策性住房的中等收入群体纳入其中。 而掀起高潮的,则是今年7月住宅法专家李明等14位学者提出的“二次房改”建议。其内容是:建立第三种能够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的方式,提供准市场化的平价住房。 李稻葵认为,房价水平已经超过职工正常的支付能力,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在当前房地产业的制度规则下,造成的结果就是没有赢家。”他表示。 梳理十年房改得失 肯定市场化方向 房改得失瑕不掩瑜。“改革的第一步应梳理十年房改得失。”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 上一轮房改始于1998年的23号文件。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并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成功已成共识。陈国强表示,尽管其中暴露了问题,但市场化方向是正确的。作为开发商,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也深有体会:房改意义重大,改变了供给体系,形成了市场竞争格局,许多人实现了从无产到有产的突破。 姜伟新在总结十年房改时表示:“在城镇人口不断增加的同时,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78年的6.7平方米提高到2000年的20.7平方米,2008年达到28平方米以上。” 二次房改方向 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 面对不断增长的高房价,相关部门在此之前也曾尝试解决这一问题。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简称24号文件),强化了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对一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住房制度,但房价依然我行我素。“23号文件是将住房市场化,而24号文件则是住房双轨制的开始,让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成为可能,但没有时间表也没有制度性的约束。”陈国强分析说。 二次房改矛头再次指向土地财政。“这些探索未明确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上的投入和责任,要想彻底地进行二次房改,必须改变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局面。”李稻葵认为。北京远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姜炜认为,二次房改的实质就是平衡房价过高和保障房滞后两者之间的关系。在李稻葵看来,实施二次房改,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购房者之间可以实现多赢局面。 不过,新的住房体系则牵涉到财政、税收、信贷、土地等各个环节和部门,并非住建部一家所能完成。李稻葵认为,二次房改应成立国务院住房改革协调小组,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改委、央行等纳入其中。此建议与上述知情人所言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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