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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6日起受理创业板发行申请 2009-07-21 07:52
作者申屠青南 时间2009-07-21 03:45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已申请主板上市公司可转申请创业板上市 证监会20日发布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和招股说明书准则,宣布自7月26日起,证监会将受理创业板发行申请。已申请在主板(包括中小板)发行上市的公司,可自主选择转申请到创业板发行上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26日是申请受理首日,工作时间为9时至17时,中午不休息。之所以将申请受理首日放在周日,主要是考虑首日上报申请的企业为数众多,以保证受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为防止拥堵,对于首日报送的申请,在审核时间安排上不区分接受材料的时间先后。 已申请在主板(包括中小板)发行上市的公司,在符合创业板发行条件和创业板市场定位的前提下,可自主选择转申请到创业板发行上市,但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先撤回主板发行申请,在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完善申请材料后,履行创业板发行申请材料的申报程序。证监会对转申请企业与新申请企业同等对待,没有受理和审核上的特殊安排。 谈到保荐机构推荐创业板企业的家数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在创业板初期将参照主板的做法,由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一家创业板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在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推荐的创业板发行人证券发行前,证监会暂不受理由该保荐代表人负责推荐的其他创业板发行人的证券发行申请。这是为了在创业板启动初期,督促保荐机构能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创业板企业,确保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防止推荐企业过多带来的一哄而上的市场风险。 据证监会此前对保荐代表人所做的摸底调查,预计有50至100家企业会选择首日上报,但这也取决于保荐机构最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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