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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银可设“异地支行” 研究引入港股组合ETF 2009-05-11 08:02
作者:蒋家华 卢铮 发布时间:2009-05-11 01:0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CEPA补充协议六再向香港开放金融服务业 香港券商可在粤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内地券商可在港设分支机构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9日在香港签署。内地同意推出29项市场开放措施,涉及20个服务领域。其中包括,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可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香港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可达到三分之一。 此外,允许符合条件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积极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香港政府发言人指出,有关在广东成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细节,仍要与内地相关部门磋商,相信不会包括证券买卖业务,但措施可让香港证券公司参与内地证券市场发展。 香港相关合规券商人士表示,此举能让香港企业更广泛地接触内地客户,这为处于“夹缝中生存”的香港证券公司提供了一条出路。 不过,也有券商人士表示,由于此次规定对经营范围、香港证券公司持股比例均有限制,加上内地投资者可能基于对本土券商更熟悉、维权更容易的考虑,因此,此举对香港证券公司并无实质利好。 至于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ETF,香港政府方面强调,双方仍要商讨,还没有实行时间表,也不知ETF是单独在内地挂牌,或是同时在内地和香港挂牌。不过,分析人士指出,若此举推行,意味着内地投资者可以间接买卖港股。 对于香港银行可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分析人士称,分行与支行最大的差别是对营运资金规模的要求不同,如开设一家分行要求具备3亿元的营运资金,而一家支行只要求1000万,对资金和成本要求大为降低,有利于香港银行在内地扩大业务。 香港政府发言人指出,以往香港银行在内地必须先成立分行,之后才可设支行,且分行及支行所在地必须相同。他透露,现在有13家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有分行,这些银行包括:汇丰、中银香港、东亚、中信嘉华、创兴、大新、恒生、南商、上商、大众、永亨、永隆及工银亚洲。 CEPA补充协议六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开放领域涵盖了香港多个具发展优势的重要行业,包括旅游、银行、证券、会展、法律、运输、创意产业等,其中“研究和开发”、“铁路运输”为两个新增领域,使《安排》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40个增至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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