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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在即,市场准备好了吗? 2008-06-01 08:30
来源: 东方早报 作者:邓聿文 从6月1日开始,“限塑令”将正式实施。对中国这样一个资源紧张、环境污染又比较严重的国家来说,推行“限塑令”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研究表明,塑料袋埋在地下要约200年才能降解,严重污染土壤。另据计算,每天用于生产超市的塑料购物袋须消耗石油至少1300多吨。我们相信,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利用价格杠杆来促使人们保护环境,多数人是理解和支持的。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在“限塑令”的实施过程中,对大部分的消费者和商家而言,是否继续使用塑料袋,并不单单是一个理念问题,还牵涉到利益关系。如果“限塑令”推行的结果是由公众或消费者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的环保成本,那么就很可能打击人们的环保热情。 这种担心不无道理。现在商家将过去免费发放的塑料袋改为收费,对消费者的影响有多大呢?对此可以算一笔账。根据一些商家已公布的塑料购物袋收费价格,从0.1元到0.5元不等,取中间值0.3元计,假如一个人一年用将近300个塑料袋,那么每年就要为此多付出90元的费用。这近百元的支出,对于一些低收入者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对他们的生活可能会形成一些压力。正因如此,近日有报道称,不少市民在“限塑令”到来前,集中购买将被禁止的薄型塑料袋(因为价格很便宜),留存备用。 既然政府的目的是要减少使用塑料袋,那么超市等商家就应该尽可能不再向消费者出售这种不可回收的塑料袋。然而由于现在各商家之间往往存在激烈的竞争,不排除有的商家可能采取通过消费者购物达到一定数额赠送塑料购物袋的方式,或者以比竞争者更低的价格出售塑料袋给顾客的方式,以“讨好消费者”,鼓励他们来本店消费。尽管有关部门已表示,今后将强化对商场、超市、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日常监管,但事实上政府是没有力量去完全监督数量众多的超市、商场和菜市场的,从而难免使“有偿使用”沦为形式。 所以,要想使“限塑令”这样的公共政策起到应有的效果,得到人们的拥护和支持,调动大家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就应该采取责任均衡的方式,不能给守法者增加新的负担和不方便,至少是要做到利益共享,成本分担。也就是说,减少“白色污染”的成本,不应只由消费者一方来承担,商家和生产者以及政府都应承担一部分。因为就环境作为公共品而言,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或者生产者和政府,都负有保护之责。 具体来说,在有关塑料袋收费问题上,商家可以像过去一样免费或低价向顾客提供环保购物袋,政府则对商家进行补贴,如果政府不对商家补贴,则可以对生产环保购物袋的厂商实行税费优惠,同时规定厂商只能以低价买给商家,而商家又以低价卖给消费者。这样就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比起单纯的惩罚商家,或者让消费者付费,更能体现政府的善意,同时有利于民众和商家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并付诸行动。 当然,消除“白色污染”的根本出路还在于尽快找到传统塑料袋的替代品。目前市场上的所谓环保袋,不是价格贵,就是品质差,达不到环保要求,多数难以得到市场认可。即使品质好,作为一种新产品,上市之初也必然是很贵的,所以要想环保购物袋像传统塑料袋一样普及开来,必须在价格上具有与后者竞争的优势。这就要规模化生产,走产业化之路,只有产业化才能降低环保购物袋的价格。而研发一项新产品并把它产业化,是需要大量投入的,一般企业不愿意或者没有实力这么做。因此,在环保袋的研发和产业化上,政府无疑要提供资金和税收的支持。这其实也是环保公共政策的要求。 总之,政府试图用经济杠杆来撬动人们的消费习惯,保护环境,意图是好的,但要使“限塑令”真正得到推行,仅让消费者付费还远远不够,必须同时发挥市场和公共财政的作用,让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相关利益者都能从中获益,至少是不受损,这项政策的效用才有可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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