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多部委密集发声 2024年稳增长思路明晰 (2024-01-11)
  • 上海发布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32条” 大力推动S基金发展 (2024-01-11)
  • 证监会研究明确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 便利外资投资A股市场 (2022-10-16)
  • 信息量很大!商务部回应美方通过《通胀削减法案》!外国投资者持续看好中国市场 (2022-09-23)
  • 再提经济大省挑大梁!国常会明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季度货车过路费减免10% (2022-09-23)
  • 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部署!五大措施促就业创业 促消费有新举措 (2022-09-09)
  • 国务院减税支持创新: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提至100% 企业购置设备可加倍计扣 (2022-09-09)
  • 深改委会议要求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2022-09-07)
  • 5家中国企业启动自美退市 证监会:上市退市属资本市场常态 不影响继续融资发展 (2022-08-14)
  • 个人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 (2022-05-16)
  • 中财办、发改委、央行、商务部齐发声!力争上半年落地已确定政策 全面加强基建! (2022-05-13)
  • 国务院最新部署 再向中央发电企业拨付500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2-05-12)
  • 重磅!一行两会同日发声 涉及货币政策、房地产、平台经济等 (2022-05-05)
  •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 (2022-05-01)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经济动态 >> 行业及区域经济动态

    上证所发布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大小非指引

    2008-04-24 09:04


    2008年04月24日 07:08:5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对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进入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主要操作流程和业务受理部门。

        根据《指引》,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提供的业务服务包括: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股份数量超过
    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或者虽未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但达到或超过150万股的;证券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与配售股份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上证所认定的其他业务。《指引》明确了大宗交易系统引入一级交易商制度,上证所会员可申请成为大宗交易系统业务的一级交易商。与此同时,上证所将对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上证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指引》明确,上证所会员及具有上证所交易权的相关机构,可直接取得大宗交易系统业务合格投资者资格。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的管理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财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或授权机构、投资性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经上证所会员推荐,可申请成为大宗交易系统业务的合格投资者。上证所会员和合格投资者可以直接参与大宗交易系统业务。其他投资者应当委托会员参与交易。最近一年内被相关监管机构处罚或上证所处分的会员不得接受大宗交易业务委托。

        关于业务程序,《指引》规定,拟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办理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的合格投资者,可聘请有资质的会员提供承销配售等相关服务,并可在拟转让日的前一交易日收市后进行初步询价。大宗交易系统业务可采取协商、询价、投标等方式进行,达成协议后提出成交申报,成交结果以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关于转让价格,《指引》明确,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大宗交易系统业务买卖双方可以采用担保交收或非担保交收方式进行。采用非担保交收方式的,买卖双方应就交收期限、履约保证金比例以及交收失败的处理等事项作出约定。

        《指引》强调, 大宗交易系统业务涉及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证所对参与大宗交易系统业务的会员和合格投资者实行日常监管。会员和合格投资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所有业务规则,不得利用大宗交易系统业务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记者 王璐)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39,756,070, 栏目计数: 6,009,306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