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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对发展证券市场重要性的认识 2003-07-23 08:06
记者 浩民 7月18日,《证券法》修改起草组宣告成立。这标志着广为市场关注的《证券法》修改工作终于启动。此次《证券法》修改,确立的指导思想是什么?修改的大体思路如何?起草组成立后即将开展哪些工作?修改《证券法》,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将起什么影响?带着这一连串的问题,本报记者日前对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证券法》修改起草领导组组长周正庆进行了专访。 《证券法》修改的指导思想 记者:您能简要介绍一下此次《证券法》修改的背景吗? 周正庆:现行《证券法》从1999年7月1日开始施行。四年多的实践证明,《证券法》的公布实施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和规范作用。而且可以预期,今后它仍将发挥这一作用。 但是,也应看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很多新情况,也面临不少新问题。比如说,我国加入WTO后,证券市场如何应对对外开放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尤其是党的十六大召开后,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更好地发挥证券市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进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筹集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功能,这都需要我们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对现行《证券法》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记者:此次《证券法》修改,在大的指导思想方面确立了哪些原则? 周正庆:这次修改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从实际出发,针对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证券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证券法》既要有利于防范风险,又要有利于促进市场发展;既要有利于发挥证券市场各项功能,又要有利于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大体修改思路尚未明确 记者:目前有关《证券法》修改的大体思路明确了吗?前段时间有媒体称,《证券法》修改方案已初步完成,修改将涉及现有214条中的150多条,是这样的吗? 周正庆:到目前为止,对《证券法》具体如何修改,思路尚未完全明确。现阶段主要是广泛征求法律部门、监管部门、证券业界,以及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征求意见将不设条条框框,让大家畅所欲言。在各方面意见汇总后,我们将会研究,哪些修改意见现在就可以着手进行,哪些修改意见还要等待条件进一步成熟。应该说,有关媒体的报道是不实的。总体来看,现行《证券法》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因此此次修改不会有太大的变动,更不可能说现有的214条法律条文就要修改150多条。 我个人认为,现行《证券法》在规范监管方面的规定很全面,恐怕没有太多修改的必要;但对促进证券市场发展方面考虑得还不很够,因此,哪些条款不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我们就要考虑对哪些条款进行适当修改。特别是要用前瞻性眼光,对一些限制性条款作适当修改。从起草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的结果看,诸如证券种类涵盖的范围、债券市场的发行管理、市场体系多层次问题、证券交易制度、保证金管理、上市公司股东管理、券商融资、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民事法律责任、证券监管机构的权限以及分业和混业经营、交易所管理体制、与《公司法》的关系等问题,都将纳入我们调查研究的视野。至于最终如何改,将视调研、讨论与审议的结果而定。 起草组近阶段的工作 记者:如今,《证券法》修改起草组已经成立,能不能介绍一下其具体组成情况?起草组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周正庆:起草组由领导小组、顾问小组与工作小组三部分组成。由我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委员张肖、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委员李飞、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桂敏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委员沈春耀、乌日图、财经委委员陆百甫、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王春正、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顾问小组由刘鸿儒、周道炯、厉以宁、董辅、肖灼基、曹凤岐、刘纪鹏、林义相等八位专家组成。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许健、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冯鹤年担任。 起草组成立后,将于最近分头到上海、深圳等地进行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随后,考虑在今年8月中旬以《证券法》修改为主题,召开一次理论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参与讨论,形成一个初步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组将拿出《证券法》修改草稿,反复征求意见后,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如获通过,按照立法规划,将在今年1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顺利的话,修改后的《证券法》有望在明年出台。 提高对证券市场重要性的认识 记者:在您看来,修改中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周正庆:最重要的是,在《证券法》修改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对发展我国证券市场重要性的认识。只有对这个问题有了正确的认识和判断,《证券法》修改才能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只有具备了这一基础,我们才能在修改过程中就许多方面的问题达成共识。 我认为,对于发展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认识: 第一,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我国经济总量在未来20年内要再翻两番。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有大量、持续的投资投入,这就要求我国证券市场无论在规模,还是容量上都要有一个较大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纵观全局,21世纪头20年对我国而言,是一个必须抓住的战略机遇期。国家的战略机遇期,也就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在这段时期,我国证券市场应当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并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第二,只有促进证券市场发展,才能逐步解决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比例失衡的问题。最近几年来,银行储蓄存款大幅增加,贷款也快速增长。仅今年上半年,银行贷款就增加了1.7万亿元。与此同时,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的比重过低,特别是近两年来受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这个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企业融资的绝大部分都靠银行贷款来解决,而我国企业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过高、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将面临巨大的潜在风险。据统计,2002年按股票流通市值、债券、可转债计算的我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仅为9%;而世界许多国家,这一比例至少在70%以上,最高的达到188%。 第三,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看,有众多企业,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而证券市场现有规模太小,如不加以发展,难以适应这一需求。 第四,我国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都在迅速发展,都需要通过证券市场获取合理回报。资本市场规模过小、发展缓慢,不利于这两者的稳定、健康发展。 第五,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面临着机遇和竞争。如何应对国际社会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探索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之间的有机结合、均衡发展,显得十分紧迫。(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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