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经济动态 >> 行业及区域经济动态
屠光绍:公司债启动具备很好条件和机遇 2007-09-13 08:02
证监会正与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进入公司债市场;条件成熟时,境外机构可到境内发公司债 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尽管目前大家对加息有一定的预期,但我认为从整个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结构来看,公司债市场面临很好的条件和机遇。目前加息导致融资成本提高等这些因素不足以影响公司债试点的推出,也不会影响公司债市场的长期发展。”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昨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在大约两个小时的网上交流中,对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做了详尽解答。 谈及公司债试点推出时机的选择,他强调,公司债试点是从制度上、从完善资本市场整体功能上推出的一项措施,更加看重的是它的整体性和长期性。他透露,证监会正与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进入公司债市场。 会否分流股市资金 屠光绍认为,不同的投资人根据自身能力、风险防范以及承受程度会在不同的投资品种之间寻找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将来一部分资金还会继续投到股票上,当然也会有一些偏重于安全性和流动性的资金进入公司债市场。总体而言,公司债的推出会使我们的市场结构更加合理,也会给投资人更多的选择,它会使这个市场整体的功能和效率得到提高。” “在具体某一个时点上,资金会不会变动,我认为资金的变动一定会根据不同的投资品种选择,根据投资人对投资和风险的不同偏好不断进行调整,这是正常的现象。” 加息不会影响公司债长期发展 公司债试点在推出时机上有怎样的考虑?对此,屠光绍表示,简单来说,市场增加了一个新的投资品种,但根本上是着眼于整个资本市场结构的进一步平衡、功能的完善,是从资本市场全局考虑的、长远的问题。“从国家整个经济发展和企业融资需求,包括拓宽投资人投资渠道来看,这个时候启动公司债从总体上具备了很好的条件和机遇。” 屠光绍说,加息会影响融资成本,在某些时点会对发行主体即上市公司有一些影响,这是正常的。即便是同样的因素,公司之间也会有不同的判断。“我们是着眼于总体和长期,而且整体市场的环境和条件又比较成熟,尽管有加息预期,目前这些因素不足以影响公司债试点的推出,也不会影响长期发展。” 鼓励不同的发行方式 目前在可转换债券发行中,一般个人投资者要等到机构报价申购后才会得到具体的利率,只能被迫接受这个利率。公司债的发行方式会不会也是这样?对于网友这一问题,屠光绍给出了一个很“开放”的回答:不同的发行方式都是试图在发行人和投资人之间找到一种平衡。我们非常鼓励公司债发行采取不同的发行方式,尽可能让更多的投资人能够非常方便地参与这个市场,同时使价格能够有更好的定价基础。 虽然公司债试点也实行保荐制度,但并不要求像发行股票一样由保荐人直接签字。对此,屠光绍说,这是过渡性安排,是考虑到公司债的具体情况做了一个临时的调整。希望随着将来公司债的不断发展,有更多的保荐人从证券公司的投行部门来到固定收益部门,或者公司做好保荐人的培训和调整,保证下一步保荐制在公司债试点当中的顺利实施。 屠光绍表示,信托公司参与公司债市场有不同的方式,《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没有排除信托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债的市场。当然,它参与市场还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可以通过自营参与市场,另外也可以通过理财方式。 推动银行保险参与公司债 屠光绍表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是债券市场的投资主体。证监会正在积极地与有关部门协调,希望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在参与主体、交易方面更为顺畅。“将来公司债可以在交易所市场也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但是无论是在哪个市场关键是要形成这两个市场之间的无障碍的联通,这样才能形成统一的债券市场,使债券市场的效率更高,同时运行的成本能够更低。” 屠光绍说,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代客理财业务、社保基金等。“据我所知,保险公司对公司债市场表现出很高的兴趣。商业银行对公司债也会有迫切的需要。我们会和有关部门协调,在现有机构投资人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解决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进入公司债市场的问题。通过完善规定,保险公司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也可以把公司债作为投资品种。” “反过来,如果公司债在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所市场参与主体也要能够非常方便地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只有这样,两个市场才能真正互联。” 谁准备好就可以先发 首单公司债何时推出备受关注。屠光绍说,证监会根据公司准备的情况和进程,达到了要求就可以核准。“很多企业都想争第一。谁准备好了,达到了条件谁就可以先发。” 公司债在哪个市场上市取决于公司自身的选择。屠光绍说,“但因为试点启动主要是在上市公司当中。上市公司的股票已经在交易所上市,可能会有些上市公司选择交易所上市,使交易成本更低一些。” 他指出,如果公司债市场发展得比较顺利,覆盖面会不断扩大。将来条件成熟了,境外机构完全可以到境内发公司债。这既标志着市场规模的扩大,更重要的是标志着市场化程度在不断推进。 除了扩大投资主体,增加公司债市场的流动性是否还可以有一些技术手段,比如允许回购和质押等?对于这一问题,屠光绍说,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有利于增加债券市场的流动性的方式都可以考虑。证监会主要会考虑不同的交易方式,比如回购、质押。但要设计好如何保护投资人的权益,制定好风险防范的措施。“总的来讲,增加市场的流动性是市场效率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