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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新调控措施或将出台 2007-08-13 08:57
中房协副会长朱中一表示 增加住宅用地和住房的有效供给抑制房价上涨 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在今年下半年或今后一段时间内,政府还可能出台一些新的调控措施。”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在“2007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发布会”上如是提出。 朱中一表示,供给不能满足需求是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因此要通过政府掌控的土地资源以及相应的税率、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进行调控,努力增加面对广大群众的商品住房,平衡供求关系,为控制住房价格快速上涨提供物质基础。 他认为,要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在国家房地产规模已经比较高的情况下,必须坚持有保有压的方针,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并通过住房建设规划解决好中低收入百姓的购房预期。 另外,要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监管,促进存量土地的实质性开发,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利用。同时要根据企业的登记,控制土地的开发面积,以改变当前土地开发面积、新开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增速下降的趋势。 在国家土地红线的前提下面,他建议,增加工业用地的容积率,调整好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的结构。建议符合城镇化规律的,将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特别是城市住宅用地增加与农民宅基地减少相挂钩,“这样的调整可以总体上缩小建设用地的规模,这样的方案建议在若干县省先行试点”。 此外,调控房地产市场还应引导住房需求,调整供应结构,发展节能环保的住房住宅;大力培育和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要坚持租售并举。他说,现在发展二手房市场、租赁市场是很好的时机,政府一方面应考虑加强对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提高住房闲置成本;另一方面减少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负担,以活跃房屋的租赁市场,“为增加二手房交易,在减少保有环节税收的同时,减少住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 他还认为,应规范市场秩序、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不失时机的拓宽房地产金融渠道,“应继续鼓励和支持开发企业通过股权合作、上市、房地产信托、房地产项目债券化等渠道筹集开发资金;建议有关部门选择若干房地产基金试点上市,既可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也为投资者找到一个重要的投资渠道”。他指出,应加强企业的自身建设,鼓励房地产企业做好、做强、做大。(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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