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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紧跟再融资步伐 年内分批试点可能性大 2006-05-11 11:32
有消息人士透露,再融资启动之后,不排除管理层批准融资融券业务。 在证监会发布发审委办法之后,再融资的配套法规已经齐全(IPO新规正在征求意见中),下周一发审委就将进入工作程序,审议长江电力认股权证上市事宜。在再融资启动之后,证监会负责人曾表示,要做好顺利实施"新老划断"的配套安排,并表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正在抓紧准备。之后,传出了券商上报融资融券方案的消息。 股改一周年时,证监会负责人发表重要谈话指出,要做好顺利实施"新老划断"的配套安排,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正在抓紧准备,并表示支持、引导优质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要和自身实力,进行业务创新。逐步扩大开展集合理财业务的证券公司范围;做好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采取措施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该负责人的讲话,让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开放充满了期待。加上此前《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让各界也隐隐听到了融资融券临近的脚步声。在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中,为控制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不仅沿袭了一稿"对单个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1%"的直接控制指标,还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两大间接指标:即按对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的10%计提风险准备,接受单只股票质押的市值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此时,中信、中金、国泰君安已经上报了融资融券的新方案。东方、华泰、招商等7家创新券商也将于近期分别上报修订后的融资融券方案。管理部门将在其中择优作为试点方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在融资融券的业务选择上,有关人士表示,融资业务可能将配合再融资或IPO重启一起进行。在试点初期,融资将主要针对再融资或IPO过程中的认购行为开展。客户可以将其在新股发行过程中申购到的新发股票,作为抵押证券,向券商融资。通过这种融资,客户将能获得放大手中的新股申购资金。 分析人士指出,按照再融资相关政策的出台速度,融资融券相关法规的出台值得期待。年内从10家券商中选取几家公司分批进行试点的可能性很大。 据悉,即将开展的融资融券试点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和证券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不得动用客户资金和证券开展业务,即不同客户的担保品不能串用。另外,试点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必须要开设"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账户",用于登记证券公司拟融出的自有证券。(闫立良/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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