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多部委密集发声 2024年稳增长思路明晰 (2024-01-11)
  • 上海发布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32条” 大力推动S基金发展 (2024-01-11)
  • 证监会研究明确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 便利外资投资A股市场 (2022-10-16)
  • 信息量很大!商务部回应美方通过《通胀削减法案》!外国投资者持续看好中国市场 (2022-09-23)
  • 再提经济大省挑大梁!国常会明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季度货车过路费减免10% (2022-09-23)
  • 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部署!五大措施促就业创业 促消费有新举措 (2022-09-09)
  • 国务院减税支持创新: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提至100% 企业购置设备可加倍计扣 (2022-09-09)
  • 深改委会议要求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2022-09-07)
  • 5家中国企业启动自美退市 证监会:上市退市属资本市场常态 不影响继续融资发展 (2022-08-14)
  • 个人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 (2022-05-16)
  • 中财办、发改委、央行、商务部齐发声!力争上半年落地已确定政策 全面加强基建! (2022-05-13)
  • 国务院最新部署 再向中央发电企业拨付500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2-05-12)
  • 重磅!一行两会同日发声 涉及货币政策、房地产、平台经济等 (2022-05-05)
  •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 (2022-05-01)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经济动态 >> 行业及区域经济动态

    高管须持续培训并记入诚信记录

    2005-12-27 07:48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独立董事须获得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四个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必须接受证监会组织的持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独立董事必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培训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四个实施细则根据不同的岗位素质要求规定了不同的培训内容及要求。证监会将对高管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考核情况记入诚信记录数据库,定期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有关内容予以公示。

        按照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职1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岗位培训,每次集中授课不少于6学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资本市场基本状况、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基本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和并购等最新政策法规。

        另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任职1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岗位培训;独立董事任职2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财务总监在任职1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岗位培训;董秘培训每年不定期举办。(中证网)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0,439,253, 栏目计数: 6,193,062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