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多部委密集发声 2024年稳增长思路明晰 (2024-01-11)
  • 上海发布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32条” 大力推动S基金发展 (2024-01-11)
  • 证监会研究明确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 便利外资投资A股市场 (2022-10-16)
  • 信息量很大!商务部回应美方通过《通胀削减法案》!外国投资者持续看好中国市场 (2022-09-23)
  • 再提经济大省挑大梁!国常会明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季度货车过路费减免10% (2022-09-23)
  • 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部署!五大措施促就业创业 促消费有新举措 (2022-09-09)
  • 国务院减税支持创新: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提至100% 企业购置设备可加倍计扣 (2022-09-09)
  • 深改委会议要求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2022-09-07)
  • 5家中国企业启动自美退市 证监会:上市退市属资本市场常态 不影响继续融资发展 (2022-08-14)
  • 个人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 (2022-05-16)
  • 中财办、发改委、央行、商务部齐发声!力争上半年落地已确定政策 全面加强基建! (2022-05-13)
  • 国务院最新部署 再向中央发电企业拨付500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2-05-12)
  • 重磅!一行两会同日发声 涉及货币政策、房地产、平台经济等 (2022-05-05)
  •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 (2022-05-01)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经济动态 >> 行业及区域经济动态

    上证所发文规范以股抵债式股改

    2005-11-17 09:09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向各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下发《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五号》,以进一步规范以股抵债式股改及有关增持承诺,要求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作出有关增持承诺时披露,若某一交易日该承诺增持价格因技术原因不可执行时,其增持价格为该交易日可执行的最高价格。

      备忘录第五号指出,上市公司股改方案拟与解决资金占用方案相结合的,如涉及的资金占用形成于2003年8月28日之前的,可将方案直接报送交易所审核后公告实施;如涉及的资金占用形成于2003年8月28日之后,则需将方案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若公司拟以以股抵债方式解决资金占用,但未同时提出股改方案的,均需将方案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上市公司将以股抵债、收购出售资产等关联交易事项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合并成一项议案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在会议通知中应当明确写明如下内容,即"鉴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包含关联交易,故方案需同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将以股抵债与股改方案相结合的,除按上证所上市公司股改工作备忘录第三号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要提交独立董事对以股抵债方案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该备忘录还指出,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改方案中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后以某一确定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股份的,应当在承诺中同时披露,若某一交易日该承诺增持价格因技术原因不可执行时(如受涨跌幅限制),其增持价格为该交易日可执行的最高价格。(王璐/上海证券报)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39,756,743, 栏目计数: 6,009,970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