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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成股改审核首要标准 2005-11-04 08:05
结合股改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记者 李宇 深圳报道 深交所昨日召开会议就落实国务院批转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进行部署,并提出了结合股改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三项举措,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将作为该所审核股改方案的首要标准。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该所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将通过强化制度建设的四项工作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首先,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把股改同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有机结合起来。该所在推进股改的过程中,坚持大胆创新、大胆尝试,率先推出了A+B、A+H类公司进入股改程序,把股改同资产重组、定向增发、企业整体上市等推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意见》的精神。在下一阶段的股改过程中,深交所将针对不同上市公司的特点,进一步化解阻碍公司质量提高的遗留问题。具体措施包括:一是继续坚持把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同股改相结合,督促上市公司尽快完成股改,“以监管促股改,以股改促规范”;二是着力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问题,把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作为股改方案审核的首要标准;三是积极按照五部委的意见精神,以青海明胶等公司为试点,尝试股改与股权过户组合运作。 其次,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对不按程序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停牌制度,进一步加强清欠结保工作的力度。 第三,在“两法”实施前完成上市规则和交易规则的修订,明确和强化上市公司资产出售和退市的标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安全。结合“两法”的学习,深交所还将会同上证所于本月中下旬启动对所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董秘的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围绕上市公司依法运作展开。 此外,还将加强与各地证监局的协作与配合,加强同各地人民银行、银监局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与完善内部征信体系,提高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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