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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改全面推进 国资管理体制面临三大变化

    2005-09-22 08:42




      记者 郭凤琳

      9月9日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证券市场经历重大变革的同时,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也悄然在变。

      变化之一 从管理资产转向运营资本

      国资委自成立以来,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致力于开展清产核资、管理企业重大事项、规范产权转让等具体事项。至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只能协议转让,因此,国资委主要围绕每股净资产这根“红线”要求转让方确保保值增值。这种方式显然带有浓重的行政管理色彩,谈不上国有资本的运营。

      股权分置改革后,证券市场的国有股变为全可流通,将真正实现市场化的价格发现机制。有专家就此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势必引发上市公司并购热潮。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大规模的并购通常是非现金交易,上市公司按照股权市价进行换股。但我国上市公司由于股权分置,缺少市场定价作为基准,公司之间难以进行换股并购。股改之后,换股并购必将掀起一波热潮,这对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对于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制,对于产业整合,都将产生较大影响。这些变化无疑将对国资管理体制提出新的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有关人士认为,股改后国资管理体制应当发生的变革之一,就是从以管理思维为主转变到以投资思维为主。

      为适应这种变化,目前国资管理体制已开始准备调整。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将通过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来对规模较小的央企进行调整,通过兼并重组的资产运营方式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至于大型央企,则通过建立董事会,由董事会来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此外,国资委还在酝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制,以解决国有资本进退的资金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转变有助于将国资委从具体管理企业的“泥沼”中拉出,使之真正成为出资人,运营国有资本而非管理企业国有资产。

      变化之二 由静态考核变为动态考核

      怎样顺应非流通股可流通后的企业估值动态化,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是股改给国资管理体制提出的一个现实问题。

      在国资委公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前,学界便呼吁实施市场化考核。《通知》对此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回应,明确指出对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进行业绩考核时,要考虑设置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市值指标,以促使国有股股东更加关注上市公司市值的变化情况,真正构筑起各类股东利益的共同基础。

      专家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前,国资以净资产计算,与股价表现无关,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按市价计算,上市公司价值真正与股价表现联系起来,上市公司之间并购重组行为在实践中变得更可行,这样才会从根本上促进公司管理层努力经营,真正实现国资的保值增值。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将市值指标引入国资考核体系之后,还需要一些配套措施,比如应建立与市值相配套的动态跟踪考核体系,管理层也应建立企业股票市值变化的监控制度。对因二级市场的操作而引起的市值大幅波动,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惩罚,以维护市场秩序。

      此外,专家认为,目前执行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尚需做进一步的完善。将市值考核指标纳入整个考核体系时,应做到分类考核、分类监管、有序进行。在考核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的考核权重,不可搞“一刀切”。

      变化之三 高管激励约束市场说了算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后,国有企业领导在无形中仍享有“官员”的身份,这从53家央企属于副部级便可看出。这种无形的“官位”,实际上仍意味着政企不分。因此,如何科学地考核企业管理层,成为国资管理委托代理链条中一个重要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股权分置改革恰好为股东提供了一个考核公司经营者的市场化标准。目前,国资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高管的考核仍采用传统办法,即确定一组财务指标,但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可以公开讨价还价。显然,这种作法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考核的初衷。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周放生表示,股权分置改革后,股价应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的价值,这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来说都有了客观尺度,将有利于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选择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只有在一个全可流通的开放性资本市场上,国资管理才能从计划经济时代的资产管理、人事任命和指标考核的种种樊篱中走出来。股改,为国资管理提供了一片新天地。(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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