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多部委密集发声 2024年稳增长思路明晰 (2024-01-11)
  • 上海发布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32条” 大力推动S基金发展 (2024-01-11)
  • 证监会研究明确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 便利外资投资A股市场 (2022-10-16)
  • 信息量很大!商务部回应美方通过《通胀削减法案》!外国投资者持续看好中国市场 (2022-09-23)
  • 再提经济大省挑大梁!国常会明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季度货车过路费减免10% (2022-09-23)
  • 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部署!五大措施促就业创业 促消费有新举措 (2022-09-09)
  • 国务院减税支持创新: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提至100% 企业购置设备可加倍计扣 (2022-09-09)
  • 深改委会议要求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2022-09-07)
  • 5家中国企业启动自美退市 证监会:上市退市属资本市场常态 不影响继续融资发展 (2022-08-14)
  • 个人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 (2022-05-16)
  • 中财办、发改委、央行、商务部齐发声!力争上半年落地已确定政策 全面加强基建! (2022-05-13)
  • 国务院最新部署 再向中央发电企业拨付500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2-05-12)
  • 重磅!一行两会同日发声 涉及货币政策、房地产、平台经济等 (2022-05-05)
  •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 (2022-05-01)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经济动态 >> 行业及区域经济动态

    权证交易和结算实施资格管理

    2005-08-19 08:56




        记者    周沪    上海报道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今日共同发出通知明确,将对权证业务分别实施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管理。

        通知规定,只有经上证所和中登公司认定,同时取得权证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的会员公司和结算参与人,方可从事权证自营或经纪业务。未同时取得权证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的会员公司和结算参与人,只可以在自营或经纪业务中行权或卖出权证。取得权证交易资格但未取得结算资格的结算参与人,在按规定选择符合准入要求的结算参与人代理其结算业务后,可以在自营或经纪业务中买入权证。

        通知指出,对违反结算规则,不能正常履行交收责任,或交收价差担保品不足的会员公司和结算参与人,中登公司从下一交易日起暂停其权证买入交易的结算资格,并提请上证所在下一交易日限制其在自营或经纪业务中买入权证。因价差担保品不足而被限制权证买入交易的结算资格的结算参与人,在补足交收价差担保品且没有出现交收透支后,中登公司自下一交易日起恢复其权证买入交易的结算资格。因不能正常履行交收责任被限制权证买入交易结算资格的结算参与人在补足交收透支款,并具备持续交收能力后,中登公司恢复其权证买入交易的结算资格,上证所从下一交易日取消对其自营或经纪业务中的买入限制。上证所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相关业务规则的会员公司及其客户,可以直接暂停其权证交易资格。(中证网)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39,756,385, 栏目计数: 6,009,613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