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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金投资模式和权证市场未来格局影响重大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了此前市场对基金投资权证的一系列疑问,并首次将金融衍生品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之内。业内人士认为,这份《通知》充分体现了开放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试验性原则,对基金的投资模式乃至权证市场未来格局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基金投资模式更灵活
权证作为一个新的金融品种,在《基金法》和基金契约中并未提及,但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宝钢、长电都推出了权证方案,而作为其股东的基金,涉入权证投资已是难以回避的事实。怎样应对这一新课题?
监管层以开放的心态表达了对新事物的接纳。在《通知》中,不仅将权证作为基金可投资品种之一,而且允许基金主动投资权证。
这解决了权证进入基金组合的合法性问题。根据基金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基金财产应当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也就是说,基金投资权证,必须首先得到中国证监会的许可。而这份《通知》,使权证成为基金的合法投资品种之一。
同时,基金可主动投资权证的规定,也使基金的资产管理行为变得更为灵活。一位基金公司老总指出,基金在获得作为对价之一的权证之后,如果只能卖出不能买入,势必使其投资行为受到局限,不利于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而《通知》中对主动买入行为的准许,则使基金得以充分发挥投资管理的主观能动性。
这位人士还指出,权证进入基金投资视野,有可能使基金未来的投资模式产生重大变化。作为杠杆效应明显的金融衍生品,权证与债券、股票等投资品种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基金可以充分利用其特性,对资产进行对冲避险、在保本基础上追求高收益等一系列与过去不同的管理手法。由于权证的出现,未来还有可能出现崭新的基金品种。
严格控制风险 保障资产安全
权证作为一种高杠杆的金融工具,基金怎样控制其投资风险?《通知》秉承谨慎性原则,对此作出了多项规定。
目前的结果显然是监管部门在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后得出的。据悉,此前证监会曾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多方意见,尤其是在风险控制方面,监管部门更是十分慎重。
谨慎性主要体现在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投资范围、投资程序和投资比例的界限设定上。
在投资范围上,《通知》规定,基金只能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也就是说,对于其它权证,如年内可能面世的上证50ETF权证,基金暂时还没有投资资格。这样的设定,可以使基金在权证上的风险显著降低,因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往往是作为对价的一部分无偿支付给基金的,基金持有的成本非常低,蒙受损失的可能也就小得多。
在投资程序上,基金在主动投资权证之前,必须将投资方案上报中国证监会并公告。这就使得基金在权证投资中不能过分随意,同时避免了道德风险。
在投资比例上,《通知》更是给出了相当严格的限制。这符合基金作为稳健投资人的特征。由于权证的高波动性,基金只有严格控制配置比例,才能避免承受过度风险。事实上,在海外市场中,基金也只是被允许有少量权证投资比例。例如,香港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的额度一般只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5%。
为基金创新投资提供试验机会
《通知》同时也是一份试验性的方案,为今后基金投资权证乃至其它金融衍生品提供了积累经验的宝贵机会。
《通知》中明确指出:权证有其自身的运行特点。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的问题,应当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待积累一定经验以后,再根据市场情况作进一步规定。
这充分说明,《通知》是在目前基金普遍缺乏新金融工具投资经验的情况下,作出的过渡性安排。除了股权分置改革中衍生出的权证之外,我国今后还可能出现各种创新金融产品,基金只有在不断摸索和实践的过程中,才能为今后的创新投资打下基础。而《通知》的发布,就是试验的第一步。
对未来权证市场格局影响重大
《通知》允许基金主动投资权证,还将对未来权证市场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在近期内可能挂牌的权证仅有宝钢权证和长电权证两只。如果以这两只权证作为考察对象,基金很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成为其主导力量。
由于宝钢股份和长江电力的主要流通股东都是基金,因此,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基金也将顺理成章地成为其权证的主要持有人,基金的投资行为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权证的走势。
《通知》使基金对权证的投资有了自主权,也就是说,基金可以根据自己对权证价格和价值的判断,适时进行买入、卖出的行动。由于基金的资金量极为庞大,因此即使以3%的投资上限计算,对于这两只权证来说足以形成强大影响。
嘉实基金的董鹏飞认为,作为稳健投资者,基金对权证的估值是相对理性的,主要依据是国际公认的B--S定价模型,同时也会考虑一些其它的市场因素。如果基金能在权证市场上形成主导地位,将会大大减少权证的非理性因素,避免形成"恶炒"的局面。(记者 叶展)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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