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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股东价值增值17%成为底线 2005-07-05 09:04
——7月4日公布的5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评价 天相投资 昨日,长江电力、上港集箱、中化国际、宏盛科技和苏宁电器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5家公司股改方案要点见表1。 长江电力的对价计算包含以下几部分:转增与送股部分、提高电价部分、派现部分以及大股东特殊承诺部分。(1)转增与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1.20股;(2)提高电价部分相当于葛洲坝电价增加0.02元/千瓦时,增加每股收益0.025元/年,如果按照永续贴现、贴现率为20年期国债收益率来进行计算,结果为每10股获付对价0.854股;按照8%的贴现率计算,则结果为每10股获付对价0.422股;(3)派现部分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5.88元,其中对价部分为每10股获得4.14元,相当于每10股获付0.518股。(4)大股东的持股承诺具有含权作用,相当于三峡总公司放弃10年55%股权的流动性溢价,平摊到其他45%的股权。以贴现率3.8%计算,为每10股流通股获付0.310股对价;以贴现率8.0%计算,为每10股获付0.260股对价。综合测算,每10股流通股获得对价为2.822股(贴现率3.8%)或者2.40(贴现率8.0%),高于市场预期。 上港集箱和宏盛科技采用了送股或者送股与送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方案简单明了。中化国际和苏宁电器的方案中引入了大股东增持计划。大股东增持计划相当于美式看跌期权。将其折算成对价,中化国际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付对价0.12股,苏宁电器为0.005股。 我们假设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市场价格水平将会与改革前的股价水平保持一致。这时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价值及增值情况见表2。 从表2看,5家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价值增幅都大于流通股股东的价值增幅。其中,苏宁电器非流通股股东增值幅度最大,达到552%。流通股股东价值在改革后有17%至50%的增值,长江电力流通股股东增值17%为市场划下了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底线。(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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