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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颁布新闻发布暂行办法 2005-04-13 08:46
记者 闻召林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暂行办法》,就对外新闻发布的工作原则、内容、发布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今后,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员在经授权后,将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或中国证监会负责人、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名义对外发布新闻。 《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实行归口管理制度,证监会办公厅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发布新闻;证监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凡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向新闻单位提供稿件的,均须经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根据《办法》规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证监会出台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法规、规章和办法等;证监会采取的重要监管措施;证监会组织的重要工作会议以及重要活动等;证券期货市场的整体运行情况信息;证监会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 新闻发布一般采用的方式包括:向新闻媒体提供报道材料;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在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上登载各类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媒体采访等方式。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对外公布证监会新闻发布办法,就是要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证监会新闻发布的运作程序和内容,提高有关信息发布的效率,提高资本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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