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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建交行获准设立基金公司 2005-04-07 07:53
记者 于力 北京报道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日前共同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有关审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这三家银行中哪一家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最先获得批准,将视试点行的具体筹备情况而定。 在试点初期,商业银行所设的基金公司既可以募集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也可以募集和管理其它类型的基金。 银行系基金公司所募集的基金种类,由证监会核准。商业银行与其设立的基金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由银监会和证监会共同制定。人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共同选定试点银行。 商业银行应严格按“法人分业”的原则,与其出资设立的基金公司之间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商业银行仅以出资额对所设基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并通过基金公司的股东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越过股东会、董事会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 昨天,人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召开会议,就加快三家试点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方案审批进度、加强试点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协调,以及跨市场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协商,进一步明确了试点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相关工作安排。 会议明确,批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要坚持“试点先行、严格标准、取得经验、稳步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人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根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商业银行设基金公司对推动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和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业内人士分析,商业银行设基金公司可望有效分流储蓄,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力量。有关专家指出,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要比允许银行设立证券经纪公司或投资银行公司的风险小得多。因为证券经纪公司或投资银行可能会涉及股民账户资金、承销以及融资、融券等交易行为,而基金公司从事的只是客户自愿选择的理财业务,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大多数也委托商业银行推销基金产品,这种业务基本上不涉及账户交叉和融资风险。 银行系基金启航能掀几多浪 本报记者 综合报道 工、建、交三家银行获准设立基金公司的消息传出后,有关各方对银行系基金的设立给予了积极评价,并期待着这种新型基金早日诞生。 工行负责人表示,工行目前正按照规定,积极进行设立基金公司的有关申请工作。建行有关人士说,建行出资设立基金公司,将以建行股份公司为依托,力图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为股东提供稳定丰厚的回报。他还表示,作为主要股东,设立基金公司的银行将对基金的规范性要求更高,它不会过多干预基金公司行为,而会更多地注重本身的投资回报率。交行人士介绍,交行已按规定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了申请材料,各项筹备工作正稳步推进中。为防范跨业经营给商业银行带来的跨市场风险,基金公司在筹建阶段就将注重通过引入具备实力的外资股东和第三方股东,来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所设立的基金公司将使用“交银”品牌,今后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不断开发新的业务品种,以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 基金业人士对银行系基金公司的出世表示欢迎,认为有利于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承认这将加剧基金业内的竞争。 长盛基金公司总经理蒋月勤表示,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立,会壮大市场中机构投资者队伍,拓展合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渠道,丰富基金投资品种,满足不同投资人的基金投资需求。湘财荷银总经理林伟萌说,银行系基金公司的出世无论是对基金市场规模扩大还是基金投资理念的深化,都将大有裨益。博时基金公司副总裁李全认为,此举将促进国内基金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将整个基金业的蛋糕进一步做大。 长盛基金公司总经理蒋月勤指出,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立,必将加剧基金行业优胜劣汰的进程,从而加快整个基金行业的整合步伐。但博时基金公司副总裁李全承认,推动现有基金公司的优胜劣汰,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方便、有效的服务。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银行系基金的试点将有助于推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渤海证券的田辉指出,今后证券市场将有大批新资金涌入,有利于解决市场的资金供求矛盾问题。同时,银行系基金由于规模较大,经营偏于稳健,对于稳定证券市场将起到较大作用,整个市场的结构性分化也会进一步加剧。 但有市场人士表示,银行系基金试点启动,短期看利好刺激有限。江苏天鼎的秦洪指出,对A股市场二季度的资金不会形成直接的“输血”效应。从长远来说,则关键要看是否会改变市场对资金供给面的预期。此外,目前很多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是通过商业银行分销的,商业银行获准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后,对未来非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基金将会产生何种影响,需要作进一步的观察。 混业大门洞开 记者 浩民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共同确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分析人士指出,酝酿已久的银行系基金公司正式启航,将对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也表明金融混业经营这扇大门已经打开。 去年下半年以来,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事备受各方广泛关注。本报曾率先披露,工行和交行将成为首批试点行。此后一直有消息称,银行系基金公司试点将采取“1+1”模式,即同时批准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和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但昨日工、建、交三行同时获批,着实出人意料。此间消息灵通人士称,让建行进入试点应该是最近的事情,这传递了出这样一个信息:管理层加大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推动力度。 工、建、交三行获批试点之后,在工、农、中、建、交这五大商业银行中,除了农业银行由于自身的特殊性之外,其他四家银行均已或即将拥有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此前中国银行集团已成功设立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行基金。分析人士指出,以这四家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业中的规模和地位,其涉足基金业,不仅有利于分流居民储蓄,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为资本市场注入新鲜“血液”,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体制的创新。这种创新意味着业内呼吁已久的金融业混业经营之门终于洞然大开。 从世界各国混业经营模式来看,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综合型银行模式,指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置若干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和信托业务;另一种为金融控股公司下的综合经营模式,它是在金融控股集团内设立若干子公司,从事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和信托业务。如今,商业银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说是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迈出了重大一步,是大型金融控股集团诞生的前奏。 业内人士乐观地表示,资产占中国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九成以上的银行介入资本市场,必将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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