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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恢复新股发行 实施股票发行询价制度 2005-01-14 19:42
东方网1月14日消息:中国证监会14日宣布自即日起恢复新股发行。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时向记者表示,股票发行询价制度将随之施行。 相关阅读: ·重启新股发行年初会有几家企业登陆A股市场? 证监会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 的通知》及配套文件《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宣告新股发行询价制在明年初将正式登场。 ·04年新股发行提前落幕首发募资额创8年来新低 深沪两市2004年发行新股98家,募资353.46亿元,是自1997年以来首发募资额最少的一年,也是自2001年起连续第四年下降。与前几年IPO融资情况相比,2004年尽管新股发行家数有所上升,但融资总额继连续下降三年后,再次加速下滑。全年筹资比上年减少逾百亿,降幅达22%。IPO在2004年中不仅没有形成人们预期中的突破,还创下了八年新低。同时,今年首发市场是近年来变化与起伏最大的一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1月1日施行 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试行询价制度”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将对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简称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社会公众投资者不适用于这一询价制度。哪家公司在询价制实施后率先发行新股目前还不得而知。 选稿:王雯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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