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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环节减征资本市场营业税

    2005-01-06 08:18





        记者 尹涛  北京报道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出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对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减征有关营业税。另据有关专家透露,证券交易印花税减税方案已起草完毕,正待有关部门审批。

        这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从四个环节减征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

        准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准许上海、深圳、大连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期货市场监管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准许证券公司代收的三项费用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股东帐户开户费(包括A股和B股)、特别转让股票开户费、过户费、B股结算费、转托管费。

        准许期货经纪公司为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手续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出,这项减税措施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一家国内大型券商的税务专家表示,这项规定的出台对证券公司有较大的影响。该公司在全国有100多家营业部,大约每家营业部一年可以减税1万多元,整个公司总计可增加收入100多万元。这位专家估计,银河证券等大型券商受益将更多。

        目前税收法规规定金融机构代收代缴资金要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但是,投资者交易中所缴纳的交易监管费用并未进入过证券公司,而是由交易清算系统直接划给交易所,证券公司没有发生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本不应缴纳营业税。然而,此前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交易监管费并未做抵扣处理。因此,这项通知的出台,将明确税务机关对法规的理解,证券公司也由此得到实惠。

        记者还采访了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这位专家表示,印花税减税方案目前已由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法规的制定部门拟定,但出台时间无法预测。

        专家透露,该方案制定过程中曾设计了几种方案,包括免征、单边征收和降低税率等。最后考虑到同一时点上对买卖双方交易的公平原则,方案拟定税率由2‰降为1‰,仍为双边征收。

        而对上市公司分红所得的减税,这位专家表示近期可能无望出台。因为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的方案还没出台,《企业所得税法》还未经人大审议,红利所得的减税方案尚无法确定。(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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