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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部署年报披露 防止业绩泄露导致异常波动 2004-12-27 09:31
证券之星12月27日据深圳商报:深交所今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为避免年报过于集中披露,深交所在上市公司预约时间的基础上,根据均衡披露原则,每日最多安排25家主板上市公司公布年报。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05年4月30日前完成2004年年报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且不得晚于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不能按期披露将停牌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2005年4月30日前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的,应当在2005年4月15日前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深交所自2005年5月1日起对其股票实施停牌,直至其公布年度报告。对于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深交所将进行公开谴责。 如果上市公司在2005年6月30日前仍无法完成200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深交所将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其股票复牌,同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业绩预告不得晚于1月31日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预计200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者业绩与2003年度相比大幅度变动(一般指净利润与2003年度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未在2004年第三季报中进行业绩预告,或者预计2004年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公告,但公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5年1月31日。 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一般指2003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的公司),经深交所批准可以豁免此项披露。 预计公司将出现最近3年连续亏损情形的,上市公司还应在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预亏公告。 防止业绩提前泄露 通知要求,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年度报告内容。在2004年年度报告正式披露之前,如果出现业绩提前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2004年度未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 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过程中,如发现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已公布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差异(一般指差异在10%以上),上市公司应立即刊登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 盈利不分配应说明原因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2004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说明原因,并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对中小板公司的特殊要求 《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深交所同时发布的《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写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为“基本不相符”或“完全不相符”的,公司应披露差异原因和整改措施。 上市公司2004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除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披露未分配利润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外,还应在该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梁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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