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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上市公司:减持定价尚处于试点阶段 2001-07-25 08:18
□记者 刘兴祥 昨日,烽火通信、北生药业、江汽股份与华纺股份四家公司同时在刊登的招股说明书中称,国有股减持价格与新股发行价格一致。此消息立刻在证券市场产生较大反响,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国有股减持定价方式基本上确定下来呢? 据了解,这几家发行新股的公司在确定国有股减持价格时颇费了一番心思。由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未明确国有股减持时的定价方式,这四家公司不得不充当“打前哨”的角色。北生药业的有关人士坦言,作为试点单位,公司也因此确实感受到了一定的压力。根据《暂行办法》的精神,这几家公司经过与各方协商,最后在发行方案中提出国有股减持采用新股发行价,并报有关各方进行核准。 接受采访的几家公司有关人士一致认为,目前采用的国有股减持定价方式仍然属于试点性质,是为以后的新股发行与国有股减持作探索。一方面,按市场化的原则减持国有股还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尚处于摸索阶段,需要一些公司通过实践来积累经验。正因为如此,这四家公司没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明确要求,均按自己的理解来给国有股确定价格。这在以前的国有股减持试点办法中也有过类似做法。另一方面,由于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国有股减持细则,所以在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还只能根据以前的有关规定与精神来确定国有股减持定价。烽火通信的有关人士认为,公平原则是股票发行中的一个基本要求,即一次新股发行中要实行同股同价,在这个意义上,国有股在首次发行新股与增发新股时出售就应该采用与新股相同的发行价格。 勿庸置疑的是,具体的国有股减持细则仍是将来进行国有股减持的依据。业内人士认为,进行新一轮的国有股减持试点也是为减持细则出台打前站,主要看是否被市场所接受。如果试点顺利,那么,以定价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国有股减持细则也许就会很快出台。所以,随着这四家公司发行新股开始的国有股减持试点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国有股减持中涉及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同时有多个国有股股东时如何分别减持,如北生药业与江汽股份在国有股减持时各股东减持比例不尽相同。据公司方面介绍,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因为各国有股股东都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利,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江汽股份董秘透露,公司的三个国有股股东经过了充分协商才确定各自的减持数额。尽管没有采用完全相同比例减持,但对公司这次公开发行新股并不具有直接影响。当然,在将来的国有股减持细则中最好还是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摘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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