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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期货获准上市 2004-04-20 09:02
记者 丁韬 兆文 报道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燃料油期货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将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后适时开始交易。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能够为大宗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的精神,证监会经过慎重研究,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燃料油期货品种。 燃料油期货的获准上市,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经过两轮的整顿和重建,迎来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新上市的新品种。 所谓燃料油,并非字面意义上供交通工具使用的汽柴煤燃油概念,而是一种广泛运用于船舶锅炉燃料、加工热炉燃料、冶金炉和其它工业炉燃料的成品油,主要用于发电、交通运输、冶金、化工、轻工等行业,消费地区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等地区。目前我国的年消费量在4400万吨左右,其中进口量2300万吨左右,是除原油外我国进口量最大的石油产品。 燃料油是我国石油及石油产品中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品种。在我国原油、成品油市场尚未完全放开价格的条件下,2001年被原国家计委在石油定价办法中正式放开价格的燃料油,就成为当前最有条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的石油产品。现在,燃料油的市场配额已被基本取消,燃料油的流通和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国内价格和国际市场基本接轨。 2001年10月,曾有石油期货交易经验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成立了石油期货开发小组,对恢复石油期货进行相应的市场前期调研。按照上海期交所目前制定的计划,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燃料油开始,结合WTO协议下成品油零售市场的逐步放开,配合国家石油政策的调整,石油期货品种的创新将会继续扩大到各主要石油产品。 上海期交所总经理姜洋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对国际石油市场的依赖度在不断提高。在国际政经形势风云变幻的背景下,一国石油安全的核心,已经不在于其能否生产或生产多少石油的问题,而在于其能否以合理价格保障石油的供应。只有通过市场机制形成能正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及未来预期的石油价格体系、石油战略安全体系和石油价格风险屏障体系,才能改变不利于我国的国际石油贸易游戏规则,稳定我国石油市场,并使我国在国际大宗战略商品市场定价机制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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