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2022-09-07)
  • 阿里巴巴香港二次上市 计划筹资100亿美元 (2019-06-27)
  • 国际金价强势反弹创近14个月新高 一季度全球央行对黄金开启买买买模式 (2019-06-12)
  • 世界黄金协会:各国央行购金成推升全球黄金需求重要因素 (2019-06-10)
  • 央行组合拳三连击 稳定外汇市场预期 (2018-08-29)
  • 人民币回调幅度有点大 外资一直在抄底人民币资产 (2018-07-20)
  • 多只分级B两日零成交 基金严防分级B“蝴蝶效应” (2017-05-04)
  • 央行继续锁长放短:755亿央票续发+110亿逆回购 (2013-08-14)
  • 证监会5月新批5家QFII (2013-06-18)
  • 各类机构加快布局前海 多家基金公司布局 (2013-01-18)
  • 美银宣布再减持建行104亿股 (2011-11-15)
  • 可转债配置时机显现 (2011-09-09)
  • 央行多手段匹配机构流动性需求 (2011-09-07)
  • 史玉柱扫货民生银行H股 半月8次买入3816万股 (2011-09-03)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周边市场 >> 汇金·国债·基金·港台 >> 公开信息

    港证监会披露新规 证券分析师言行将受限

    2004-04-02 08:25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证监会3月31日发表《关于处理分析师利益冲突的监管架构的咨询文件》建议,分析师在媒体或通过媒体发表评论时,必须披露真实姓名、牌照状况及所属商号名称。另外,建议还禁止分析师在发表研究报告前30日或之后1日,买卖相关股份。



      香港证监会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张灼华表示,有关建议是希望以更清晰具体的指引,处理香港市场可能发生的潜在及实际分析师利益冲突事件。

      文件建议,证券行为分析师订立书面政策及监控程序,规管分析师所进行的投资,分析师若拥有其研究所涉及的上市公司投资,应披露持仓及财务权益。

      同时,建议禁止分析师参与招揽业务活动,包括商务推销及巡回推介,不应安排分析师,向投资银行、企业顾问或证券交易部门汇报;分析师的薪酬,不应与投资银行,企业顾问或买卖交易挂钩,以确保分析师意见的独立性。

      文件还建议,在公开招股活动中担任经理人或保荐人的投资银行及证券行,不应就有关上市公司发表任何投资研究,有关期间为招股活动紧接交易达成当日之后的40天;或在第二市场公开发售股份,则为紧接交易达成当日之后的10天。此外,证券行应作出为发行人的金融产品进行庄家活动的披露,及应作出与发行人相关关系的披露。

      对于香港证监会的建议,有分析师认为,整体建议可以接受,但个别要求过严,担心会加重中小证券行的经营成本。汇业财经集团研究部主管熊丽萍说,证监会提出要求分析师披露利益冲突,属合理建议,但担心部分投资者知道分析师的持股状况后,就以为反映某些股份值得投资,令有关披露反而造成误导作用。

      不过,香港财经分析师学会会长麦勤创说,香港证监会的建议是跟随国际做法,大证券行已执行有关措施。他预料,建议对中小证券行影响较大,分析师将来不可以同时兼顾研究和推销工作,只能两者择其一。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0,518,124, 栏目计数: 2,355,012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