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了优惠措施。但从记者采访情况看,这些优惠措施对几家相关上市公司的影响却有限。
通知规定,自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对禽类加工企业(含冷库)应交纳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含冷库)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
草原兴发是国内肉鸡产品生产大户,但该公司在家禽养殖领域本已免征所得税。而ST康达尔董秘祝先生表示,家禽类业务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只有8%至10%左右,而所得税又是分行业计税的,因此通知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很有限。ST大江的家禽加工业务2002年即为亏损,同时该公司不久前还公告称,禽流感事件将可能对公司2004年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如果该公司2004年家禽业务仍为亏损,通知中的优惠措施则难以体现。
光大证券研究员王云告诉记者,家禽养殖类上市公司的增值税由于行业特点,本身就不多,因此,增值税即征即退对这些公司而言同样受益有限。
(上海证券报 记者 袁克成 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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