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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连发两则通知 预警内地城市气荒 2013-11-06 09:26
2013-11-06 09:16 作者:王秀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在意料之中,“气荒”将在今冬来袭。 国家发改委11月2日、3日连发两则通知,要求制定一揽子保障资源供应方案,措辞严厉凸显供需形势之紧迫。 在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燃煤替代战略下,多地制定“城市气化”规划,实施煤改气、油改气、燃气热电联产工程,天然气需求急速扩张,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是天然气替代改造集中地。 以北京为例,北京燃气集团预计供暖季天然气消费78亿方,同比增10亿方;日用气量8000万方,同比增长1700万方。今年前三季度,国内天然气表观消费增长13.5%,明显高于9.2%的天然气产量增速。 在近期召开的2013年天然气迎峰度冬供应保障协调会上,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预计,今年全国天然气供需缺口达220亿立方米(几乎相当于北京三年用气量),天然气需求至少1920亿立方米,资源供应最多1700亿立方米。 除资源供应的硬缺口外,国内天然气调峰能力不足是诱发“气荒”的另一个因素。在我国用气结构中,民用、公共服务占45%,冬季超过50%,峰谷差大。但国内储气调峰能力只有2%,国外一般在10%-15%。 “三桶油”是国内天然气资源主要供应者。发改委通知要求,石油企业保持在产气田高负荷生产,加快新区块投产进度;加强与资源国衔接协商,尽可能增加进口;尽可能压减内部企业自用,尽力增加外供天然气商品量。 新疆庆华、内蒙古大唐煤制气项目也在发改委一揽子政策之列。发改委要求,煤制气及早投入使用。北京更是将大唐煤制气纳入供应气源之一。 在需求管理上,发改委严令“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不能“一哄而上”。地方在审批、核准项目时,须将已落实的气源规划或项目实施单位与天然气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作为前置条件,没有落实气源的项目不予批准,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在价格手段上,用气峰谷差大的地区抓紧研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开展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试点,促进移峰填谷,引导合理消费。目前,河南、江苏、湖南等阶梯气价试点正在启动。 针对调峰能力不足问题,发改委允许各地研究出台一些临时性优惠政策,支持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及大用户利用储罐等设施增加储气,提高调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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