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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实行双向交易 2003-09-24 08:58
记者 上官卫国 国家外汇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双向交易。此举一改过去银行在外汇市场同场交易只能进行单向买或卖交易的限制,有利于进一步发展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稳步推进外汇市场运行机制改革。 《通知》允许各会员单位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在同场交易中进行买卖双向交易,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会员交易按同币种买卖轧差净额收取手续费。 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自1994年成立以来,在合理配置外汇资源和形成人民币汇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外汇局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增加外汇市场交易币种,延长外汇市场交易时间等,不断完善外汇市场运行机制。 据专家分析,此次实行双向交易,对推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与国际接轨、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具有积极意义。一是改变了过去银行间外汇市场对单向交易的限制,允许银行在头寸限额内全天候进行外汇资金买卖,及时进行外汇市场的头寸平补和资金调度,为银行规避风险拓宽了渠道;二是会员交易的自主性大大增强,有利于进一步活跃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从而更好地反映市场意愿,体现市场供求关系和汇率变动趋势;三是客观上降低了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交易成本,也为企业及时通过银行进行本外币汇兑提供了便利。(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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