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600019)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收购益昌薄板、鲁宝钢管股权及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公告披露,公司收购集团公司部分资产包括三部分:一是技术中心、发展用地及附属建筑物和厂区内集团公司拥有的零星建筑物。根据公司和集团公司协商草拟的《资产收购协议》,上述资产作价452,195,600元,并根据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资产收购协议生效后第一个月的首日)帐面净值的变化作调整,收购价格为上述资产的作价452,195,600元减去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该等资产以账面原值计提的折旧(该折旧的数额应由集团公司和公司双方共同确认)后的余额。二是集团公司向鲁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79,82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79.82%),上述出资作价221,414,900元。三是集团公司在上海宝钢益昌薄板有限公司的出资355,763,100元(占益昌薄板注册资本的55.07%),收购价款为767,521,600元;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在益昌薄板的出资16,010,600元(占益昌薄板注册资本的2.48%),收购价款为34,564,300元;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在益昌薄板的出资95,421,100元(占益昌薄板注册资本的14.77%),收购价款为205,852,400元;上海久事公司在益昌薄板的出资52,774,600元(占益昌薄板注册资本的8.17%),收购价款为113,866,900元;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在益昌薄板的出资61,430,600元(占益昌薄板注册资本的9.51%),收购价款为132,542,800元。并同意公司吸收合并益昌薄板。根据公司与集团公司和益昌薄板为签约方的《关于上海宝钢益昌薄板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协议》,在股权转让全部完成后12个月内,由公司吸收合并益昌薄板,收购价格为139,372,000元。由于益昌薄板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和益昌薄板是公司的关联方,该等收购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告还披露,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至2003年6月30日,上述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评估结果为502,439,500元,鲁宝钢管资产的评估结果为308,214,200元,益昌薄板资产的评估结果为1,420,914,900元。上述评估结果最终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结果为准。
公告称,本次收购的益昌薄板和鲁宝钢管均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在过去年度都从公司采购原材料,并向集团公司的其它子公司销售产品,因此,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既有减少也有增加;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增加公司现有的关联交易项目,本次收购完成后,总关联交易额将会减少。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的完成有利于减少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同业竞争,不会导致集团公司和公司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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