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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要求期货公司向社会公示信息 现阶段以基础信息为主,未来不断丰富信息内容 2009-11-11 07:43
作者申屠青南 时间2009-11-11 00:46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监会近日发布了《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要求期货公司向社会公示信息。《管理规定》从11月16日开始实施。 证监会表示,期货公司信息公示工作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原则,现阶段以公示期货公司基础信息为主,未来将根据市场需要不断丰富期货公司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期货公司信息公示制度。 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将作为全国统一的期货公司信息公示平台,期货公司应当制定信息公示管理制度并保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指定高管和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示工作,及时通过公示平台在线公开公司及分支机构、高管及从业人员、公司股东和诚信记录等有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同时在公司网站和营业场所公开相关内容并做好投资者的通知提示事宜。 证监会说,建立期货公司的信息公示制度,是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创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市场监督作用,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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