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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销售费用改革将带来哪些影响

    2009-10-15 07:26



    作者赵晓辉 陶俊洁
    时间2009-10-14 17:57来源新华网

        证监会近日就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拟改革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用收取的模式。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可能会影响基金公司和销售机构的收入,但将有助于建立基金持有人长期投资的激励机制,并降低基金投资综合费率,有助于促进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管理规定并未从本质上改变目前的费用结构,其意义在于通过规范销售费用的收取模式,鼓励长期投资,改善基金频繁交易的状况,但实际效果还要看基金公司的具体实践以及投资者的反应。”晨星(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钟恒说。

        据介绍,在现有的销售模式下,商业银行由于网点优势占有较高市场份额,其他销售渠道未形成合理的、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基金公司相对于银行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基金公司向销售机构支付尾随佣金和一次性奖励的现象非常普遍。

        “由于一次性奖励以基金交易为基础计算,而非以基金保有量为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激励机制可能诱发销售人员引导投资人频繁申购赎回基金。”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

        另外,一些投资人将基金作为投机品种进行频繁的申购赎回,一些机构投资人运用资金优势进行短期套利,这使得基金也成为像股票一样靠博取差价赚钱的投资品种。

        正是基于这种情况,管理规定提高了短期赎回的费率,鼓励基金公司采取赎回时收手续费的模式,并随持有时间的延长逐年降低费用,持有三年以上甚至可以不收取手续费。同时,鼓励基金公司按照销售机构的基金保有量来支付佣金,而不是按以往的交易量。

        业界认为,如果基金公司和销售机构都能自觉实施管理规定中的内容,那么投资基金的综合费率将大幅下降,甚至达到1.5%的国际较低水平,对基金投资者是利好消息。更为重要的是,对长期投资的鼓励和对短期频繁交易的惩罚将有助于基金资产的稳定,这对投资者亦是有利之举。

        晨星(中国)研究中心提供的报告显示,整体来看,美国股票型基金的总费率1.39%,国内股票型基金的总体费率为2.08%。

        至于管理规定对基金公司和销售机构的影响,分析人士认为,两者的收入可能都会下降,但是也要视情况而具体分析。

        “如果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成功,留在基金中的资产稳定,在管理费不降的情况下,基金收入会增加。”钟恒分析说。

        不过,一位基金业内资深人士担心,销售费用的降低主要影响销售机构的收入,这可能导致销售机构变相将这部分收入的减少转嫁到基金公司身上,导致基金公司收入下降。

        据了解,监管层未来可能会尝试允许销售机构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增值服务,收取增值服务费,这也许可以理解为对销售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但这同时对销售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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